哈市医保中心解答近期咨询十二大热点问题

17.07.2014  11:20
医保热点问题

   退休后不能调整医保缴费比例

  参保人员退休后,还能调整医保缴费比例吗?换了一家生育定点医院,产前检查费作废吗?……昨天,市医保中心总结了近期哈市医疗保险咨询热点,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12个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热点一:企业女职工需要进行引产手术的,相应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满足相关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的企业女职工,如需进行引产手术,可先自费在哈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手术,待手术结束后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医疗费收据、诊断书(加盖医疗诊断专用章)、费用明细、《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病例复印件(加盖病例章)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生育窗口进行报销。

   热点二:办理了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服务机构手续的职工,如需更换其生育定点服务机构,医疗费中的产前检查费308元如何使用?

  答:如产前检查费在第一家定点服务机构已用完,变更定点服务机构后不能再次享受产前检查费;如在第一家定点服务机构未用完,还可以在变更后的定点服务机构继续享受其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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