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医保网报材料下月起不用现场送

21.07.2017  12:53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方便参保单位报送网报业务(新增、续保、转移、停保)材料,进一步提高医保业务档案管理的服务效率和水平,市医保中心定于8月1日起,更改网报业务材料的报送方式。

  8月1日起,将以电子邮箱方式收取以上4项网报业务材料,不再通过现场形式收取。各参保单位需自行建立电子邮箱,在规定时间内将网报业务材料以电子图片形式向市医保中心报送。网报业务所需手续材料要求不变。

  邮箱地址:新增、续保、转移:[email protected]。停保:[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