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需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

25.12.2015  09:48

  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归根到底是社会医疗资源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问题,既有供给不足的问题,也有需求不足的问题。

供给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医疗资源整体短缺,用全世界3%的医疗资源来解决世界上1/5人口的医疗问题;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不足,许多知名大医院“一床难求”、“一号难求”;优秀医生资源短缺,普通医生资源也存在严重的短缺现象,近来媒体报道了广州、南京等地儿科医生严重短缺的现象;一些药品价格虚高,廉价药品供给不足。

从供给端发力,政府财政就得加大对公共医疗资源的投入,不能再依靠用全世界3%的医疗资源来解决世界上1/5人口的医疗问题。 医生资源的短缺,最根本的是因医生的工作待遇低。“医疗服务价格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医生劳动价值长期得不到体现,大多数医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的并不罕见。”在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越是短缺的人力资源其工作待遇应该是要越高的。那么,我国的医生工作待遇低,肯定是因决定医生工作待遇的机制不完善,市场决定化程度不高。 市场机制对商品价格的调整是最有效的,对药品价格的调整也理应如此。然而,药品的消费大多并不是由病人直接消费,还得经过医院这一环。由于医疗资源严重短缺,药品的消费到了医院这一环节,主要取决于医院和医生,这样很容易造成药品价格扭曲。要解决问题的根本,除了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价格以及医院和医生的监管,最根本的是要靠先解决医疗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 需求不足的问题主要是,在社会的低收入群体中,由于受收入水平的限制,存在有病不医,有病不能医的现象。 解决这一问题,最主要的只能靠提高对医疗的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然而,社会医疗保障的水平越高,社会的医疗资源就越接近于社会公共资源。对于社会公共资源的利用,最主要的是要避免过度使用,避免浪费。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骗保”的问题比较严重。既要完善“不能骗”的监管机制,又要完善“不敢骗”的法律保障机制。骗保的社会危害应该是要远大于其它的“诈骗犯罪”行为,因为它造成的是社会公共危害。因而,法律对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应该要大于其它的诈骗犯罪行为。堵住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骗保”漏洞,关系到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和可持续性。 编辑:高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