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我国生态保护能力显著增强

11.01.2016  12:20

              “十二五”期间,我国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强化,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灾害防控成效明显,生态保护能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期间,我国制定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划定了林地和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四条生态红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面积增加到17.32亿亩。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开展了亮剑、清网、天网等专项行动,共查处林业刑事案件13.8万起、行政案件126万起,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亿元。新指定国际重要湿地12处,新建国家湿地公园561处,恢复退化湿地24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6.8%。新建国家级森林公园84处,累计达826处。启动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加大了沙区植被保护和沙化土地治理力度,治理沙化土地1000万公顷,土地沙化呈现整体遏制、重点治理区明显改善的态势。加强了象等野生动植物保护,暂停了非洲象牙雕刻品和狩猎纪念物象牙进口,建立了多部门联合协作的保护工作机制。新建林业自然保护区154处,总数达2189处,有效保护了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十二五”期间,我国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开展了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加大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力度。对重点国有林区开垦林地进行了清理回收,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涉及违法占用林地118.8万亩。加强了古树名木保护,规范了天然大树移植行为。完成了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和“十二五”森林面积蓄积增长指标评估,开展了森林资源政府任期届中调查,完善了森林资源清查监测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建设不断加强,防扑火能力明显提高。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年均发生森林火灾4017起、受害森林面积25.5万亩、人员伤亡61人,比“十一五”期间分别下降58%、85%和4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4.39‰,重大有害生物危害势头得到遏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逐步完善,主动预警试点顺利推进,妥善处理40起突发疫情。沙尘暴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有效应对42次沙尘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