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十八条措施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09.12.2014  21:01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黑政发〔2014〕31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八条措施加快推进黑龙江省气象现代化建设。以充分发挥气象在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服务民生的作用,提升气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坚持面向需求、服务引领,政府主导、集约发展,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的原则,健全气象法规标准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构建具有龙江风格、地域特色明显的气象现代化格局。

  《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开放有序的新型气象服务体系和先进完善的现代气象管理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持续增强,保障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气象整体实力实现国内同期中上等水平,一些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进行业气象协调、同步发展。其中,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8%,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达到95%,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人工增雨(雪)能力达到48亿吨,人工防雹覆盖面积达到10万平方公里。

  《意见》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加强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和信息装备保障体系建设以及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做出部署。

  《意见》强调,要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要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能力,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和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传播和运行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要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新型公共气象服务运行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要提高针对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农业气象保障能力,努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针对林业、水利、交通、电力、环保、旅游、保险及空气污染、城市供排水、清冰雪、供暖节能、消防等重点领域,不断提升专业气象服务能力;要积极推进哈尔滨、大兴安岭和黑河飞机增雨保障中心建设,并增强人影作业机动能力。要强化区域数值模式的研发和应用,提升暴雨(雪)、冰雹、大风、寒潮以及雾和霾等灾害性天气预报时效。要建成布局科学、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以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要升级改造全省气象行业主干通信网络,实现观测资料实时收集传输。

  《意见》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气象现代化建设推进协调机制,落实各项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气象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制定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要健全气象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地方性气象法制建设,健全气象制度体系,重点围绕农业气象、林业气象、防雷减灾等完善地方标准,建立省、市、县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依法严格管理和查处从事非法气象探测活动等行为;要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继续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事权划分,建立完善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要强化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重点加强气象预测预报预警、农业与生态气象、大气环境等领域关键应用技术的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强富锦气象保障现代农业发展试验基地、五营生态气象站、省雷电灾害实验室和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建设,有效发挥在科技创新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围绕省级特色领域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健全地方气象机构,合理安排人员编制,完善气象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刘晶 袁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