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供水千人以上农村将划定水源保护区

02.09.2015  08:46

  黑龙江日报讯(吴殿峰记者王彦)全省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基本完成,并建成16232处饮水工程。省政府日前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对千人以上的集中式水源地要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分并批复实施。

  近年来,农村集中供水人口大幅增加,水源地的保护成为当前紧迫而艰巨的一项工作。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要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对设计供水人口在1000人及以上的集中式水源地,要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分并批复实施;设计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水源地,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保护范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治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