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受阻 牵出一笔热费糊涂账

21.09.2015  10:00

  市民丁女士夫妇最近正在卖房,竟被告知待售二手房有多年未清的包烧费欠款,光滞纳金就高达14957.47元。丁女士去查询,供暖单位找出了多年的收费台账和部分票据,丁女士发现这是一笔“糊涂账”。

   办过户 才知欠了6年包烧费

  据丁女士讲,要卖的房子之前是其丈夫单位的公房,1998年进户,单位一直给报销包烧费。2013年,该房买断为私产,此时热费暗补变明补,丁女士夫妇开始自己到收费窗口缴纳包烧费。“一直没人通知我们欠热费。这次卖房,就差过户、收尾款了,结果告诉我们欠热费,不给过户。”丁女士说。

  丁女士按要求到海河路19号供热收缴大厅查询,窗口打出的表格显示,该房从1999年度至2007年度有6年欠费,金额从98元到1400多元不等,滞纳金总额高达14957.47元。丁女士当即吓了一跳,“单位一直给报销总面积90%的热费,说我们欠费不交,根本不合常理。”她要求供暖公司出示欠费依据。

   查台账  发现蹊跷欠费记录

  7日早,记者和丁女士等人一起来到收费大厅。负责接待的宋经理拿出收费台账说,1998年度和1999年度的热费收缴面积是按建筑面积45.96平方米(大于房屋实际面积)收取的,属供热单位多收;2003、2007年度,欠缴的是10%的个人应缴部分,每年百元左右;但是2000年,确实没交任何费用,欠缴980多元。

  记者和丁女士在台账上看到,2008年,供热收费员发现了1998、1999年度因面积核算有出入而多收的380多元钱,此后减少了收费面积。但是不知何故,并未处理2000年的欠费。宋经理也表示这一点很难理解。

   较真儿  拿到不欠热费证明

  当天下午,宋经理找到丁女士住房2000年应缴费票据,第一联报销联尚在,但正面加盖了“作废”字样。宋经理说,这说明供热单位未收到包烧费。但丁女士发现,这张票据背面有丈夫单位财务人员的签字,表明单位已同意报销……至于为什么票据尚保管在供热单位手中、包烧费是否收取?供热单位一时也找不到答案。而丁女士则认为,2000年的包烧费收缴在供热单位与丈夫单位间进行,即使欠费也不是房主造成的,不应因此耽误自家卖房。

  经过多天的较真儿,10日下午,丁女士终于和供热单位结算完毕,缴纳了192元加压费后,拿到了盼望多日的不欠热费证明。丁女士感慨地说:“没想到我家包烧费的账目这么乱!希望市民在缴费时认真核对,最好保留缴费票据,免得出现问题时自己说不清楚。” (“新闻110”线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