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制定整改措施 提升审判效率

27.07.2015  12:46

        下半年,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将开展全院总动员,从改善管理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审判效率。

        有效整合审判资源,充实审执人员力量。一是将人员力量向一线审判部门倾斜。从综合部门以及派出法庭等抽调10名干警充实到业务部门,将新任命的8名法官和新招录的9名审判人员全部充实到审判任务紧、结案压力大的民事审判部门,使三个民事审判部门办案法官从26人增至36人。二是院领导和综合部门法官分担审判任务。包括院长在内的院领导及综合部门法官17人,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承担相应的审判任务。确定每周五为办案日,下半年每人结案指标为15件,严格规定亲自主持庭审、合议和起草裁判文书,并将审判任务完成情况计入年底考核。三是通过对外招聘等方式增强审判辅助力量。拟聘用25名法学专业毕业生担任法官助理,以应对卷宗扫描、电子录入等审判辅助工作,使审判部门的法官与法官助理比例达到1:1,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保证审判工作高效运行。

        合理调整工作分工,共担审判工作任务。一是调整案件审理分工。根据全年民商事案件受案量将突破8000件的形势研判,研究决定除民商事案件受案量剧增的两个派出法庭外,院内的少年庭、行政庭、审监庭均要承担一定数量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并在结案任务指标上与民商事审判部门保持一致。二是明确信访责任分工。除起草信访工作报告、每周二接访、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稳控外,日常接访均由院信访办承担,使庭室长和审判人员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确保全年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有效压实工作责任,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一是科学设定审判指标。按照“审判指标牵引、责任追究支撑”的工作思路,根据预测的全年收案量和审判队伍现状,科学确定审判和执行法官的结案任务。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未完成结案任务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取消年终评先选优和提职晋级资格,扣发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将完成结案任务情况作为司法改革中法官员额制分类调整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在加大审判工作考核权重的同时,加大结案任务的考核权重,占审判工作的50%。同时,将考核评定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未完成结案任务的一律列入不合格等级,以此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促进法官努力完成结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