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严查商业预付卡发售 购1万以上预付卡须实名登记

01.09.2014  12:02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 褚晓静) 记者从哈市商务局获悉,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廉洁过“两节”的部署要求,哈市将对全市范围内商场、超市、饭店、洗浴等发售预付卡企业加强规范管理。

  哈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常生活中,一些商场发售的购物卡、消费卡等需要消费者预先支付金额购买的卡,就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单用途预付卡如管理不规范,就会成为一些不法企业或个人通过利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途径。哈市商务局为了规范市场,并在“双节”期间落实相关部门廉洁过节等部署,在哈市范围发卡企业开展严格落实购卡实名登记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限额发行制度,以及组织发卡企业开展“三项制度”自检自查等活动。

  据了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哈市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发卡企业,对个人或单位购记名卡或一次性购1万元以上不记名卡的,进行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卡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5万元(含)以上须非现金。 此外,哈市商务局还将在近期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洗浴中心和宾馆、饭店等企业进行摸排,对哈市发卡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对拒绝备案的企业,要按照《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向公众曝光。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