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我省将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更好地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意见》出台多日以来,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服务进展如何?10日,记者走访哈市部分社区医院发现,许多居民已经开始享受“家庭病床”的便捷服务,打个电话就有家庭医生上门服务。据了解,哈市具备条件的社区医院都将陆续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市民可就近前往社区医院进行咨询。
通江尚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卧床老人胃管掉落家庭医生上门更换
8日上午,家住经纬街的孙大爷急匆匆赶到道里区通江尚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想请家庭医生马大夫到家中为老伴鞠大娘更换胃管。鞠大娘今年68岁,因脑梗后遗症在家卧床一年多,吃饭只能靠插胃管进流食。8日早上,孙大爷像往常一样给老伴“喂饭”,但因一个小失误,鞠大娘的胃管不慎掉落。家庭医生马大夫和护士入户后,先为鞠大娘做了血压测量、心肺听诊,鞠大娘的血压和体征正常,护士为她重新下了胃管。了解到鞠大娘病情较轻,马大夫建议她选择“家庭病床”服务,在家就能享受住院的待遇。鞠大娘欣然应允。随即,马大夫为其办理了“建床”手续。
据悉,这是推行“家庭病床”服务以来,道里区通江尚志卫生服务中心首个“家庭病床”患者。该中心主任齐轩告诉记者,目前中心已经开始统计辖区内有需求的老人,并逐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失能、半失能老人建立家庭病床服务”,建床后每周医生、护士、护工定期走进失能、半失能老人家里,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能得到医疗养护服务。
工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家采血测心电肺感染大娘享受隔天出诊
道里区工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开展了“家庭病床”服务,10日上午,中心副主任医师曹薇来到辖区张大娘家,这已经是曹医生第二次来张大娘家出诊了。今年83岁的张大娘自从两个月前肺感染后就一直卧床,最近还吃不进去东西。8日,张大娘的女儿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求助,当天曹医生和护士就带着“医疗包”来到张大娘家,首先为张大娘测血压、采血、测心电图。曹医生发现张大娘有轻微褥疮,进行了简单处理,然后指导家属怎样调理患者饮食,并为张大娘“建床”成功。考虑到张大娘的实际身体状况以及家属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隔日就去监测一下她的健康状况。
“‘家庭病床’服务我们还在试运行阶段,正在尝试摸索出适合居民实际情况的服务体系。”道里区工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胡晓冬表示,目前中心开始对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体检,力争让辖区内每一个有需求的居民都能享受到“家庭病床”的便捷服务。
服务费用远低于大医院
每位患者都有责任医师和管床护士
据了解,家庭病床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纳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按照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纳入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按照市场调节价自主定价执行。“‘家庭病床’服务的费用要低于一些大医院,这样也减轻了一些家庭的经济负担。”齐轩主任告诉记者,以鞠大娘为例,此次家庭医生出诊费是20元,“建床”费是30元,插入胃管的服务费是20元,再加上一些材料费用,患者支付的费用不到百元。按照相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患者“建床”以后,出诊费就可以不用支付,但需要支付家庭医生的巡诊费,每次巡诊的费用是20元。
我省要求,为保证家庭病床的服务质量,从事家庭病床工作的医生、护士,应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和注册资质,并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具有独立执业工作能力。每位患者都有自己的责任医师和管床护士,医护人员根据病情制定查床计划,一般每周巡诊或家庭访视1-2次。患者病情需要或出现病情变化增加巡诊或家庭访视次数。“有了‘家庭病床’,老年患者不必跑医院,打个电话就有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失能老人在家就可养老治病。”齐轩说。
政策详解
什么是“家庭病床”?
据了解,我省推行的“家庭病床”服务是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形式,对适宜在家庭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居住场所设立家庭病床,由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提供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及健康指导,并在家庭病床病历上记录的医疗服务过程。其收治的对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等服务的患者。
有哪些服务项目?
1、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补充、完善和更新;
2、利用社区适宜技术进行医学健康照顾,包括全科医疗、社区护理以及中医中药服务。条件允许并在严格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展换药、导尿、膀胱冲洗、鼻饲管置管、吸氧、康复指导、康复治疗和功能性训练、针灸、推拿、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及褥疮护理等。
3、检查项目有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三大常规检查、心电图、测血糖、抽血化验等。
4、建立全科(临床)医生和社区护士家庭访视及家庭病床巡查制度。
5、居民健康管理,包括:重点人群专案管理及随访、周期性体检、心理健康指导、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
6、临终居家舒缓治疗。定期进行居家探访,协调家庭病床患者的治疗和照顾方案,提供不同的支持治疗,减轻患者痛楚、舒缓不适,并以药物及其他辅助方法尽可能地舒解身体各种疼痛和其他不适,维护患者的尊严,让患者安静、安详地走向生命的最后阶段。
7、除上述外,其他在家庭中医疗安全能得到保障、治疗效果较确切、消毒隔离能达到要求、医疗器械能拿到家庭使用、非创伤性、不容易失血和不容易引起严重过敏的项目。
谁能申请“家庭病床”服务?
首先要具备两个条件:长期卧床或老年人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有诊断明确的慢性疾病,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条件,适合居家治疗和护理,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实施治疗护理,并有近两年来一级医院以上的住院或门诊诊疗记录。
同时以下条件也要至少具有其一:
1、因原有疾病病情加重但稳定;
2、气管插管、鼻饲或持续导尿,需定期进行治疗护理;
3、合并褥疮;
4、反复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
5、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
6、恶性肿瘤晚期;
7、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患者;
8、其他严重并发症;
9、65岁以上、慢性病长期卧床需治疗者。
如何办理建床手续?
建床对象为居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辖区域内且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居民。患者(或家属)提出建床申请,填写家庭病床申请表,并在申请时携带其在医疗机构诊疗的相关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收治条件、患者情况及本机构服务能力确定是否建床。确定予以建床的,应确定签约的责任医师和管床护士。“建床”不是永久性的,三个月后要撤销“建床档案”,如果有需求需要继续“家庭病床”服务的,可以重新“建床”。(作者:霍营 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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