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201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拟录取考生 签订就业协议工作的通知
黑卫科教函〔2016〕204号
各相关市(行署)卫生计生委:
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黑龙江省发改委、卫生厅、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发改社会〔2010〕91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批准我省2015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培养计划为50人(其中中医10名),委托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各培养20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培养10名。
现省卫生计生委根据省教育和招生部门提供的本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黑龙江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黑卫科发〔2011〕336号)的相关要求,坚持“本地生源优先”、“高分优先”和“市域就近”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年初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上报的培养需求,将考生分配至有需求计划的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其中哈尔滨市22名、齐齐哈尔市7名、佳木斯市1名、鸡西市7名、黑河市2名、大兴安岭行署11名,共计50名(详见附件1)。
请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上述考生定向分配原则,结合本辖区县(市、区)订单定向生需求计划(见附件2),将考生分配到各县(市、区);并通知、组织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需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签订就业协议。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确认后请尽快告知省卫生计生委,并于8月10日前将就业协议签订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卫生计生委。本通知可从黑龙江省卫生信息网(http://www.hljhfpc.gov.cn)进入“科技教育”栏目查阅下载。
联系方式: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电话(传真):0451-8597101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6年拟录取考生定向地市名单
2.2016年农村订单定向生分县(区)培养计划
3.2016年农村订单定向生就业协议签订汇总表
4.农村订单定向生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参考样式)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7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