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电子印章行政审批27日起试运行 市民不用往返各部门

27.06.2014  16:37

  26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务系统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27日开始试运行电子印章行政审批,7月1日起正式运行。市民申办行政审批事项无需再通过各个窗口递交材料,而是在一个窗口提交后,电子审批材料在审批部门间流转,缩短了审批时间。

  据了解,电子印章是指应用数字密码技术,结合数字证书和模拟传统实物印章的图形化电子签名。在政府公文传输系统和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中使用时,电子印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7日开始,电子印章开始应用于行政审批中,在试运行后,7月1日起电子印章行政审批正式运行,为此哈市也规范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哈市电子印章实行统一制作、分级管理、全程监控、安全使用。使用单位要对电子印章和实物印章采取同等的管理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电子印章,并在专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用于加盖电子印章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应当符合安全保密规范,并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电子印章丢失、损坏或者出现其他安全问题的,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在哈尔滨市政务系统电子印章系统中挂失,同时书面告知市政府办公厅,做到电子印章与实物公章同步废止、销毁和更新。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更换电子印章用户密码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