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通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6〕31号)

02.08.2016  21:36
各市(地)、省直管市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深入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附件:

  • 黑安办发2016年31号附件1.pdf
  • 黑安办发2016年31号附件2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