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的通知
01.06.2017 17:43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人社函﹝2017﹞177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项目,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黑财综﹝2016﹞84号)要求,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xls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1.06.2017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