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人大召开第十六届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07.12.2016  10:36

12月6日,巴彦县人大在604会议室召开第十六届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县人大主任冯民、副主任潘廷晔、李金贵、何丽英及部分人大常委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汤继福及法检两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办理十六届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巴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的说明、通过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刘延昌同志请求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投票选举赵华峰为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并颁发任命证书,审议通过了关于赵华峰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等7项议程。新当选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赵华峰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县人大主任冯民指出:这次会议是今年的最后一次常委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扎实工作、认真履职,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圆满的完成了人大常委会的各项任务。本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定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这是全县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希望“一府两院”和人大机关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在明确分工和职责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把各项准备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要统一思想,明确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会前做好调研,认真提写代表议案和建议,履行好代表职责,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保证选举成功,确保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来源:巴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