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望奎县委 望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21.11.2017  09:19

  近日,望奎县委、望奎县政府正式出台《中共望奎县委 望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望发〔2017〕12号),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黑发〔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市供销社关于做好县级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供销综合改革,提升供销系统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指针,以《决定》和《实施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战略,抓住解决历史问题和促进发展两个关键,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快构建“互联网+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把我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体系,探索发展新路径,创新经营体系和服务功能,走公司化经营管理道路。采取自主经营和合作经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供销系统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力争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经营网点全覆盖,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服务全覆盖,农民生活服务功能全覆盖,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开放办社实现销售总额5.26亿元,较2016年年均增长11.5%以上;实现利润总额1.35亿元,较2016年年均增长10%以上;培育亿元龙头企业1-2家;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村金融等五大经营服务网络健全;完善改建基层社10家;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20家;供销合作社自主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面达100%,村屯、社区覆盖面达85%,闲置资产利用率达到100%。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经营服务体系 。供销合作社要围绕服务“三农”的基本要求,以覆盖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全方位社区服务为载体,以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重点,着力构建经营机制完备,经济领域拓宽,经济实力壮大,经济效益提升的新型服务体系。

   1、着力强化农业社会化管理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商品供应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收储加工、产品销售等农业生产全程系列化服务。推进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社有企业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托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创新农资服务方式,优化销售服务网络,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科技服务含量,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的职业学校、庄稼医院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着力构建“配送中心+加盟店”、“配送中心+新型经营主体”的全县农资供应网络,探索“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形成技物结合的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新优势,积极承接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转移的职能服务,承担政府向社会购买的公共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新建为农服务数据库,加强“三农”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应用,提高为农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2、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水平 。我县农畜产品资源非常丰富,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积极发展产权多元、治理先进、竞争力强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打造农产品经营、加工产业集群,扩大经营规模,让广大农民从流通环节分享到更多收益。供销合作社管理的农资大市场和农杂大市场纳入全县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积极对上争取扶持资金,参与公益性市场的建设、维修和管护。加强连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资农杂两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在做好市场运营的同时,要在乡镇村屯建设一批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网点,构建布局合理、物流畅通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解决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大冷藏储存、冷链运输、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力度,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水平。按照市场发展要求,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农产品品牌,加强和倍丰、西洋等品牌的合作,重塑“供销合作社”这个值得农民兄弟依赖的品牌。

   3、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供销系统闲置资产多的优势,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城乡农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医疗卫生、就业培训、信息咨询、餐饮住宿等多样化、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养老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实施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广泛开展“社村共建”活动,实施农村综合服务社与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互联网+供销合作社”为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达到结合互动,将服务终端延伸到村屯。盘活存量资产,统筹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有序建设城乡经营服务综合体,加大城区内位置优越、商业价值高的闲置资产开发利用力度,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规范建设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构建覆盖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在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监管的指导下,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金融服务。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持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参股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以及参与现有农村信用社改制,探索供销合作社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供销联社要引导现有专业合作社拓展资金互助服务规模,为专业社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资金互助服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创办和领办一定数量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提高资金互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资金互助服务。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5、积极发展“互联网+”业务,努力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新趋势 。充分利用供销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络优势, 实施新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加快形成集信息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推进“互联网+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的新模式,促进农村商品流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加快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电商平台和经济信息交易平台,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一方面,继续实施“惠商城网络工程”建设,加快形成连锁化、规范化、品牌化经营服务实体网络;另一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着力构建网络交易系统。做好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E家”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提升资源整合能力,通过“实体+互联网+”方式,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资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

   (二)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善县乡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强化县供销联社队伍建设,提高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破解供销发展与稳定的难题,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1、强化县供销联社管理职能 。县供销联社作为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全县供销系统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和基层供销社的发展改造。在改革的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做好本部门担负的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社有企业的监管力度。把发展和稳定作为两大工作重点,在研究发展壮大系统经济的同时,要把系统的安全稳定做为重点。供销联社按照“党委统一领导,两体各负其责”的总体工作思路,建立“供销联社+县供销集团总公司”双向联动的运行机制。

   2、组建县供销集团总公司 。集团公司成立后,能够有效加强对供销系统的资产进行整合启动、开发利用;能够直接步入市场,自主经营和合作经营;能够有效调控全县农资和农杂市场。县供销联社要尽快完善集团公司相关手续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注册、运营等方面,相关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县供销联社理事会授权,进行自主经营、市场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通过市场化、企业化的经营管理活动,实现为农服务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认真推进供销集团公司实体化运作,强化集团公司经营职能、监管职能,加快实体化运作,将其打造成为服务“三农”的骨干企业。

   3、创新基层供销社发展模式。 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逐步提高基层供销社农民社员的比例,引导农民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联结,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和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以资本为纽带,深入推进开放办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基层社产权多元化,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拓宽经营领域,延伸服务网络,实现联合发展。

   4、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 。通过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服务合作,推进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向综合性合作社转变。采取联合和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帮助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恢复提升功能。通过强化服务指导、资本投入、联合合作等途径,逐步将已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纳入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体系。在完善乡镇基层社体系的基础上,加大村级网点的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县村屯、社区自主经营和联合经营的供销各类服务网点覆盖面达到85%。

   5、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探索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资金互助、农家乐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供销联社要切实加强对全县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示范引导和典型培育,每年对照标准认定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挥加盟涉农龙头企业在“专业合作社+基地+农产品”建设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培育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6、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 。县供销联社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供销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注册后的基层社按规定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各级扶持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资产按规定作为上级社股权由注册后基层社持有和管护,上级社争取的各级扶持资金,依法以上级社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开展涉农经济活动,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基层社承建的为农服务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在规划、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7、加强行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建设 。积极发展和服务于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农资和农机专业协会等。引导行业协会拓展服务平台,加快建立自上而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济人协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动各类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发展。县供销联社要切实加强对农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县级行业协会指导。在政府简政放权的趋势下,找准定位,创新股份方式,全力承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承担部分社会服务功能。

   (三)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服务,明晰行业治理体系 。供销综合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提升壮大供销系统的综合经济实力,如何去实现这个目标,社有企业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这就要求供销联社在重点培育自主经营支柱企业的同时,也要采取联合经营,以资为股、联大靠强,充分利用好系统闲置资产多的优势和“供销”这个品牌优势发展壮大社有企业。同时要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1、完善社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规范治理结构,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与效绩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职能,推进社有企业参股,推动跨区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的纵向整合,供销联社要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管,完善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三位一体”监督体系。

  2、完善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联合社机关要切实把握好为农服务方向,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供销联社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业、基层社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供销联社机关要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理事会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监管。加快健全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绩效为主要内容的用人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在改革过渡期内,供销联社机关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相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3、推进社有企业发展 。(1)强化联合合作。县供销联社要积极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等形式,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引导社有企业加强与上级社社有企业,社会知名企业合资合作,实现联合合作发展。加强联合社和社有企业之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接,推进社有企业互相存股、融合投资,构建联合社出资的投资平台,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引领作用强的龙头企业。(2)加快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推动产品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3)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引导社有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参与城乡一体化和城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

   (四)创新人才支撑体系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社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领导。健全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打造能干事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县供销联社要制定经营管理人员培养规划,采取引进培养相结合方式,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专、视野开阔、勇于创新的供销社管理干部队伍和企业家队伍。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 (2017年8月-9月)。在中发[2015]11号和黑发[2015]20号文件精神和省市供销社工作要求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供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7年9月- 2020年10月)。按照望奎县供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实施综合改革。

   (三)验收总结阶段 (2020年10月-12月)。对我县供销综合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县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供销社的指导下进行。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望奎县供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谋划全县供销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

   (二)抓好方案落实 。领导小组督促县供销合作社及相关部门要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力度,列出路线图、时间表,确保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成员要全力抓,亲自抓,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改革第一线,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全力支持供销综合改革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全县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全程监督检查,强化工作绩效考核,确保供销综合改革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切实取得成效。(绥化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