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国土资源局实施土地开发整治纪实

30.11.2015  10:19

  近年来,沅陵县国土资源局秉承把土地整治项目做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的使命意识,积极争取土地整治项目,使土地整治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为沅陵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该局土地整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现有工作人员22人。近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和实施各类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真抓实干造福于民。仅2012年来,就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到土地开发整治项目6000多万元,实施项目8个,项目区覆盖了全县6个(乡)镇16个行政村,4年间,新修筑水泥田间道路7.2万米,沟渠7.1万米,农田护坎5400米,机耕桥2座。为沅陵县改造和提升耕地质量面积达2.67万亩,确保县域经济高速发展。

  该局为顺利实施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制订了多种有效可行的管理措施,从建立项目组织机构、搞好项目宣传、实地勘查设计、严格招投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竣工验收制“五制”要求,明确目标责任,规范运作程序,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实地踏勘,把好“设计关”。土地开发整治最终受益的是农村、农民,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为将项目工程落到实地,该局严把项目设计关,抽调专业骨干,组成联合踏勘组,对项目逐一深入现场实地踏勘,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严密组织,把好“招标关”。该局所有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原则,认真搞好招投标工作。

  多方监督,把好“质量关”。监理单位全部实行招投标择优确定;中心工作人员常驻项目区现场督查施工;在项目区村组聘请有工程建设经验的村民为监督员,参与项目监管,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专账管理,把好“资金关”。所有项目资金的审批、使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项目资金切实有效地用到项目施工建设中。

  近年来,该局坚持不懈地开展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改善了项目区内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民增收脱贫。据不完全统计,整治项目的实施,每年为项目区群众增产增收400多万元。

  今年在楠木铺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406.4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0.5公顷,项目总投资1177.86万元,3月5日开工,10月12日全面完成,涉及该乡溶溪、楠木铺、黄腊溪、庙王山等四个村。新修沟渠1.5万米,整修山塘一座,新修田间道8644米,农田护坎147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