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10个县成为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

03.11.2017  11:5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日前下发《关于同意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发改就业〔2017〕1848号),批准我省海林市、鸡东县、密山市和勃利县为第三批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市)。加上第一、二批试点的穆棱市、绥滨县、兰西县、方正县、宁安市和青冈县已列入,全省共有10个返乡创业试点县(市)。

我委积极推动在试点县(市)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或组建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发展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二是发展电子商务,目前,方正县、宁安市和绥滨县三个试点县的电商园建设都已初步成型,我委也正在协调阿里、京东集团,努力促成试点县与两大集团的战略合作;三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支撑。

下一步,按照国家要求,我委将继续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地区经验,指导试点地区加大扶持政策力度,优化创业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