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绥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470个

27.11.2014  12:17
  本网讯(柴金成)通过打造典型、强化扶持、注重规范,绥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为支撑、专业合作社为骨干、家庭农场为主导,企业资本、社会资本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构建起多元经营体系。
  根据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的实际,大力打造引带强、示范好、影响大的典型群体,引领带动新型经营组织发展壮大,已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为支撑、专业合作社为骨干、家庭农场为辅助,企业资本、社会资本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目前,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到2470个,带动农户2.1万户;百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146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70%。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到2055个,经营面积81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03个,经营面积58万亩。
  通过争取政策性资金、增加县级财政投入等方式,在项目规划申报、用地安排、粮食烘干、农机补贴、整地补贴等政策上给予优先倾斜,现已为3个农机合作社争取到3万吨的粮食仓储项目建设扶持资金675万元。实行乡镇农技推广区域服务站包专业大户、包种植合作社、包家庭农场,农业科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技术入股、技术承包,从种到收全程技术指导,并邀请省农科院等知名专家到绥讲授种养技术,目前,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配有业务精干的农机、农技人员负责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技术指导和服务。探索创新金融产品,与有关金融部门协调,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今年,协调信用社、哈尔滨银行、农行为大户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63笔1042万元。全县发放“三农”贷款13亿元,其中向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放贷5.8亿元,占45%。
  把规范作为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他们严格财务管理,依托有资质的会计公司帮助有意愿的合作社规范账目,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财务管理,做到账目清晰,切实把农户出资、部门投入、政府补助等资金管好用好,创造最大效益。强化监督检查,帮助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生产运行机制,杜绝“空壳”现象发生,对名不副实的合作社,由工商部门予以注销,现在已有10个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规范社,3个农机合作社被评为省级规范社,并被省里推荐到国家示范社的评选中。在发动党员干部领办创办经营主体的同时,各乡镇、相关部门还侧重把各业能人培养成党员、村组干部,借助他们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组织进行标准化生产、现代化生产,既能有效统一种植品种、种植技术,又避免行政干预过多、农民反感等问题发生。重点在全县推广按土地面积、按土地等级、按种植作物、按亩提管理费的合作社分配模式,即根据入社农户之间地力不同和种植作物收益不同等问题,对入社土地按二轮土地延包时的三级土地等级进行评估,收益按地块等级和种植作物种类形成不同的核算单元,分单元设立管理台账,费用、收益独立核算,避免了土地入社后,由于地力差别等导致分配不公问题,使利益分配更趋合理。最早实行这一模式的四海店镇宝山合作社,规模经营土地1.73万亩。去年,合作社一等土地玉米每公顷均收益达8300元,三等土地垧均收益为8050元,合作社每公顷提取300元的管理费用和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