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法院创新管理机制 提升案件质效

18.02.2016  19:53

        富裕县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机制,促进了全院专业管理和自主管理良性互动,使审判质效各项指标逐月攀升。今年1-2月较去年同期相比,结案率上升2.8%,陪审率上升2.6%,当庭裁判率上升2.4%,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上升3.6%。

        创新管理主体,实施全员监管。年初以来,富裕法院党组加大强化院长和庭长对审判工作管理的力度,明确了院长是全院审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庭长是审判业务部门的第一责任人,构建以院长和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核心、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主导、以各庭室内勤为基础的多层次联动式审判管理结构,充分运用审判管理软件,强化对立案、排期、审理、结案、归档各环节全方位的跟踪、监督、催办。

        分析审判态势,加强审限管理。在案件审理中,该院对审限做出了硬性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得延长审限或中止审理,确实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经由庭长签字之后送分管领导审核,报院长批准。审管办、审监庭动态跟踪案件的审理进度,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提高审判效率。每月对各类案件指标进行分析,每季度作一期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案件质量评估报告,查找薄弱环节,拟出整改方案,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研究审判态势,深刻分析审判指标变化的原因,及时预警、纠正影响审判质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落实“五查”机制,强化案件质效。该院对案件质效评查实行“五查机制”,即案件承办人每办结一案进行自查,审判长每周对所在合议庭办结案件进行核查,庭长每月对本庭所结案件进行复查,评查小组每月组织评查员对全院所结案件进行评查,审判委员会对评查员所评查的各类案卷定期进行抽查。根据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分管院长及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点评,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发挥职能作用,深化质效评估。年初以来,该院理清审管办工作职责内容。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分析、司法统计、法官业绩考评等职责统一归审管办;对案件信息录入、卷宗评查、瑕疵案件整改、呈卷及归档等在期限、标准、程序诸方面由审管办统一规范。在审管办内部,固定专人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实行工作日8小时全程监控,督促审判法官及时结案;对每月审结的案件及时评查,做到每案必评,一案一卡;以审批业绩为支撑点,及时进行法官业绩考评。审管办每月把各业务庭的审判质效12项基础指标数据统计、评估、排名、通报,按月对每位法官的审判执行工作实行量化细化考评,结案方式以及上诉发改情况上网公布,促进各业务庭明确工作位次,锁定努力方向,强化责任意识。

        加大硬件投入,规范信息录入。今年一月中旬,该院购置了多台电脑、扫描仪及打印机,做到电脑人手一台,确保案件信息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录入;抽调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管理协调能力强的法官及电脑技术过硬的人员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完善了管理、技术、设施等软硬件的配备。同时加强了对立案、审判信息的监督,严禁随意修改案件信息,对审判流程信息录入、裁判文书上网进行监督,对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加强全程监管。实现司法统计月报、立案庭收结案登记、各业务庭数据有效对接,确保各类指标数据真实、准确。

        加强剖析问责,强化责任意识。该院还建立发改案件的跟踪剖析问责机制。审判委员会对2015年以来发改案件、信访案件和抗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问题案件和不负责任的法官进行质询,责令承办人自我剖析 ,提交自查说明,由审委会会诊,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定措施,加强整改,避免同样的事由再次发改,强化了法官责任,提高了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