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院:利用传统文化积极实施帮教
“‘邪辟事,绝勿问’,如果我当初能严格要求自己,拒绝错误的邀请,就不会做出犯罪的事情,如果当时能做到 ‘父母教,须敬听’,我现在也不会犯罪。今后我要将《弟子规》中的行为准则铭记心中,做一个受人尊重的人。”这是4月16日宝清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县看守所内举办首届传统文化帮教辅导班,涉案未成年人小明听后向检察官道出的心声。
“我一看到这些如花年纪的孩子就心痛,就想把我们的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到他们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去,做个孝敬父母、诚信做事、善待他人、有益社会的人。”义务辅导员宝清一中退休教师王文珍老师深有感触说。在这次传统文化辅导班中,王文珍老师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经典《弟子规》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理解传统文化中仁爱、友善、孝悌、诚信的精华,指导大家一起诵读传统文化经典,开展孝亲、诚信、友爱、亲仁等主题实践活动。
市院未检处长王翠杰出席首届辅导班并介绍说,宝清院通过传统文化的学习和熏陶,帮教涉案未成年人改变不良习性和嗜好,自觉远离黄赌毒和不良人群,远离违法犯罪,这种做法值得其他基层院借鉴与推广。
据悉,该院在2014年就制定实施了《宝清县检察院涉案未成年人传统文化帮教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传统文化帮教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规范。首先由未检部门通过发社会调查表、走访座谈、与当事人谈心等形式,对每名涉案未成年人认真开展社会调查,建立个人特点的档案;其次,通过县宣传部、教委、文化局、妇联等部门举荐和向社会征集等形式,聘请数名具有传统文化知识、品德高尚、热心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现职和己退休教师担任传统文化帮教辅导员,组织未成年人传统文化帮教志愿者团队;第三,未检部门为需要帮教并志愿接受帮教的涉案未成年人选择适合其特点的传统文化帮教辅导员,由辅导员与其签订帮教协议,根据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一对一的开展传统文化帮教工作;第四,由传统文化帮教辅导员与案件承办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组成帮教小组,由传统文化帮教辅导员负责传统文化的传道、授业、解惑;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责监督帮教对象接受帮教,改变不良习性和嗜好,远离黄赌毒和不良人群;由承办人定期监督检查帮教协议和帮教计划的执行情况,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确保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宝清县检察院未检部门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良好品行,预防和减少犯罪,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德树人的教育作用,通过《弟子规》、《三字经》、《论语》等传统文化读本诵读,孝亲、诚信、友爱、亲仁等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涉案未成年人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的参与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的帮助教育工作,现已聘请了5名现职及退休教师做为义务传统文化帮教辅导员,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开展定期的传统文化的帮助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