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次“公众开放日”: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在省法院参加第四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07.11.2019  18:57


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参观党建大厅。赵炳松 摄


庭审现场。赵炳松 摄


庭审现场。赵炳松 摄


庭审现场。赵炳松 摄


庭审现场。赵炳松 摄

    11月5日,省法院举办了第四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一行40人在省法院第一法庭旁听了一起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件的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前,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还参加了省法院第181次“公众开放日”活动。

    9时,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参观了党建大厅,学习了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以及黑龙江的北大荒精神、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走近了宪法墙,感受到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省法院将“公众开放日”活动与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有机结合,为国家工作人员更好地学习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丰富了载体和形式。

    9时30分,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该案由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梁洪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孙学诗、高雁组成合议庭。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旁听了全部庭审活动。

    庭审活动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上诉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择日宣判。

    这次庭审进行了4个小时,坐在旁听席上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听得很认真。

    庭审结束后,大家感触颇深,对法官充分保障上诉人的诉讼权利给予点赞,对听到的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感到震惊。一位旁听人员说,上诉人原本有着受人尊敬的工作、幸福和睦的家庭,却因一时的贪欲走上犯罪道路,令人深思,引以为戒。另一位旁听人员表示,我们国家工作人员走进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确实很有意义,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值得一直坚持下去。

    “通过此次旁听案件庭审,深切感受到了省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庄严。”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佟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