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是促进社会公正的有效途径

11.09.2015  11:17

  在今年的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促进社会公正的有效途径。无论什么人,只要有意愿、有能力,都可以靠创业自立、凭创新出彩,都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上升通道,更好地体现尊严和价值。很显然,在当前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社会不公现象有所加剧的背景下, 大力推动“双创”活动,不仅是挖掘经济增长新动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践行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要求。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无论是在经济总量上,还是在人均国民收入上,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如今,我国的GDP总量已经突破了10万亿美元,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也已超过了7000美元,进入了中高收入国家的行列。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社会不公现象出现了日渐加剧的态势,一部分人未能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这突出地表现在:

  一方面是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失业人数有所增加。从表面上看,我国的失业率并不高,长期保持在4%左右的水平。这数据仅为被失业问题困扰不堪的欧盟平均水平的一半,比目前经济形势较好的美国也要低一两个百分点。但是,考虑到统计口径的不一和统计制度的漏洞,我国的真实失业率恐怕要高出不少。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隐性失业现象大量存在。特别是当前随着经济增速的不断下降,隐性失业问题开始逐渐凸显出来。由于经济增速下滑,实体经济不景气,为了维护劳动力市场稳定和社会和谐,许多地方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性政策,对不景气企业不解雇员工甚至多雇员工进行补贴,导致部分企业冗员增多。即使是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之间的差距来衡量的话,那么隐性失业率也要超过1%,隐形失业人员达到300万人左右。

  另一方面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从趋势上看,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基尼系数在0.3以下,九十年代在0.3-0.4之间,进入新世纪后,进一步扩大到0.4以上。近些年虽然基尼系数有所下降,但仍处在0.45以上的高位区间,属于世界上较为不平等的国家。中国10%的高收入群体占有全部财富的60%以上,前10%高收入者的平均收入是后10%低收入者平均收入的8倍。目前,城乡还有总量超过1亿的贫困人口。可以说,这些贫困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都未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成果。

  正在中国方兴未艾的“双创”活动,为广大劳动者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改善收入分配状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也为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体创造了条件。 创业型就业的最大特点,就是突破了传统的“一人一岗”的就业模式,形成“一人带动一群岗位”的就业模式。 根据全球创业观察(GEM)的一项跨国研究表明,每增加一个机会型创业者,当年带动的就业数量平均为2.77人,未来5年带动的就业数量为5.99人。在我国,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测算,每新增一个个体工商户,能够带动的就业为3人左右;而每增加一家私营企业,能够带动的就业人数大约有8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登记企业200.1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11万户。新创企业的大量涌现,为劳动者创造了众多的就业岗位。截至6月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64亿人,比2014年底增加1454.7万人。

   此次“双创”活动的最大特点,就是参与者的广泛性。 创业主体日益多元化、大众化,以大学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创业格局正在改变,众多的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也纷纷加入创业大潮之中。甚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辞职下海, 掀起了一股自“92派”之后的又一波创业的新浪潮。网络创业是此次创业浪潮的一个典型特征。 互联网的普及突破了地域、场地、身体等方面的限制,甚至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创业的门槛,因而受到各类人群的欢迎。许多过去社会弱势群体的成员如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通过创新创业,在获得更高收入的同时极大地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大大缩小了社会的贫富差距。

  由此可见, 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力推动“双创”活动就是固本之策。 只有努力实现劳动者的充分就业,社会公平才有基石。收入分配是一个社会公平状况的“信号灯”,“ 双创”活动有利于打破社会阶层的固化,是让更多低收入者实现向更高社会阶层合理流动的强大动力。 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的:“双创”是发展分享经济的重要推手,也是收入分配模式的重大创新。只有政府、企业和劳动者的多方参与,努力改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可以在实现国民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达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编辑:李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