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捞人收1.6万元贵不贵

11.08.2015  15:33

  广西男孩李楠,今年7月23日被骗入天津静海县传销窝点,在心理防线快被攻破时,大学好友们凑了一万六千元,委托反传销人士将他救出。由于缺少监管,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至今没有正式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高昂的收费及身份的不合法,带来的是众多的质疑与风险。(8月10日《新京报》)

  说民间反传销协会缺少监管,固然是事实,但在我看来,缺少监管的,首先是传销活动,其次才是反传销组织,顺序不能颠倒,本末不能倒置。事实上,正是对传销组织及其活动的监管严重缺位,才导致了反传销组织的诞生和兴起,这是一个恶劣的监管生态衍生出的另一个怪胎行业。

  李楠被骗进传销窝点后,其同学最初选择了报警,但警员表示,提供的信息太少,没办法去找人。无奈之下,只好联系反传销组织。拥有最好、最全的技术装备和专业人员的警方,理论上应该比民间组织更专业、更有能力,但我们看到的是民间组织的“越俎代庖”。这当中暴露的,其实是当地警方的不作为,甚至是失职、渎职。

  站在李楠及其同学的立场上,花费1.6万元捞出李楠,当然贵。因为警方若能尽本分,不仅完全免费,而且理论上还应有奖励。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经调查属实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但是站在反传销组织的立场上,他们付出了人力、智慧和时间成本,完成了连警察都“无能为力”的事,且处于卖方市场,这个价码,还真难说贵。

  不过,当地警方为什么不作为?除了懒政,恐怕背后还有牵扯不清的利益纠葛在作祟。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传销主要策源地之一的湖南某县,就曾因数十万传销人员的聚集,房价暴涨,地方商业消费骤然飙升,出现了短暂的经济繁荣,致使地方保护主义抬头。可以说,传销活动之所以泛滥,一定程度上,也得幸于某些地方管理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舆论的主力去质疑反传销组织时,我觉得,这是严重的跑偏。是的,反传销组织目前还存在不规范、收费高、有风险等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从源头上治理传销这个“人为灾害”。反传销组织只是衍生品,是传销灾害的补丁,如果非要严肃审视它的话,我倒觉得,它作为地方政府一面镜子的意义,远大于其他。
王磊(媒体人)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