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正在整改问题挂牌督办

08.03.2018  14:22

  3月1日,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正在整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2018年2月24日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要求,决定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6项未按期完成整改、4项限期整改和8项2020年应完成整改等问题进行公开挂牌督办。通知要求,各市(地)委、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要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报送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织核查。领导小组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用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体现新发展理念、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守住环保底线。既要坚决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也要坚决防控新污染源生成,特别是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畜牧业新增污染、工业企业排污等方面。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地要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市级领导包案制,逐一明确具体问题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到位。执行最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实施驻点督查督办,确保各时间节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不间断巡查,对仍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

  三是认真实施过程控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第一,要科学、具体、专业把握节奏。认真分析6项未按期完成整改、4项限期整改和8项2020年应完成整改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明确技术标准,保障资金投入,合理、实事求是地在总体整改节奏内确定整改完成时限和主要控制节点。第二,要拆分细化节点。6项未按期完成整改问题要尽快完成,4项限期整改问题要逐一制定技术和投入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按月确定时间控制节点和各节点推进措施;8项2020年应完成整改问题要明确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3个控制节点的完成指标和各节点推进措施。第三,要及时报送整改方案。各地、各单位要在3月底前将上述3类问题整改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省直单位名义报送领导小组。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专业化、具体化指导,准确掌握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跟踪整改成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报道整改进展(除因涉密或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原因不便公开事项外),6项未按期完成整改和4项限期整改问题每月报道一次,8项2020年应完成整改的问题每季度报道一次,直至整改完成。

  18项挂牌督办问题包括三个方面:

  一、6项未按期完成整改问题

  问题一:哈尔滨市309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1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目前,黑龙江大学1台20蒸吨/时锅炉、兴隆林业局1台40蒸吨/时锅炉和1台20蒸吨/时锅炉未完成改造。

  督办对象: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省森工总局。

  督办要求:哈尔滨市、省森工总局要制定锅炉改造技术和投入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时间控制节点和各节点推进措施。要对黑龙江大学1台20蒸吨/时锅炉、兴隆林业局1台40蒸吨/时锅炉和1台20蒸吨/时锅炉实施驻点监管,督促其整改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哈尔滨市应于8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省森工总局应于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问题二:哈尔滨市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对磨盘山水库保护区内的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置。目前尚未完成。

  督办对象:哈尔滨市委、市政府。

  督办要求:要实施驻点监管。加快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在保护区修建排水管道,在沙河子镇建1座污水处理厂。在三村九屯开展“厕所革命”,改建室外防渗漏厕所1501户。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在9个自然屯建设9处养殖污染物处理设施。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问题三:牡丹江市亿丰煤气有限公司焦炉应于2017年6月底前关停,目前出于安全和环保的考虑,已推迟到2018年5月底。

  督办对象:牡丹江市委、市政府。

  督办要求:按照《焦炉安全关停操作方案》强化督办,驻点监管。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5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问题四:双鸭山市虹焱热电公司2台机组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目前尚未完成。

  督办对象:双鸭山市委、市政府,龙煤集团。

  督办要求:严肃落实双鸭山市政府与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治理目标责任状责任。驻点监管虹焱热电公司,督促其整改期间不得超标排污。龙煤集团要加强管理,落实改造资金。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问题五:双鸭山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湿法熄焦异味污染整改,建设厂界及污染监控区域内的2个固定监测站。目前尚未完成。

  督办对象:双鸭山市委、市政府。

  督办要求:督促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加紧调试干熄焦系统,确保正常达产,加快2个固定监测站建设。要驻点监管,确保烧结脱硫、竖炉脱硫等项目稳定运行,实现企业废气排放口和厂界双达标,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废气异味、烟尘扰民问题。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4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问题六: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陆续拨付专项资金16.4亿元支持全省建设102个无害化处理项目,但截至目前,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4个未建成和21个建成未投运项目中仍有部分项目未完成整改。

  督办对象:省住建厅。

  督办要求:明确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投运情况,加快推进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行,制定技术和投入方案,明确问题整改完成时限和时间控制节点,确保按时限和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二、4项限期整改问题

  问题七:2018年底前,阿什河应消除劣V类水体。

  督办对象:哈尔滨市委、市政府。

  督办要求:制定技术和投入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目标,确定问题整改时限和推进措施的时间控制节点。严肃落实“河(段)长”主体责任,要实施驻点监管,推进《阿什河水体达标方案》重点治污项目建设,实现污水截流。实施农业“三减”,严格落实畜禽禁养要求。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巩固曹家沟、东风沟黑臭水体整治成果。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问题八:哈尔滨市方正县、巴彦县2个垃圾处理项目应于2018年底前投入运营。

  督办对象:哈尔滨市委、市政府。

  督办要求:制定技术和投入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目标,确定问题整改时限和推进措施的时间控制节点。要实施驻点监管。在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未正式投运前,应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问题九:齐齐哈尔市在浏园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开展旅游活动,铁锋、龙沙、建华水厂一级保护区内违法企业依法拆除或关闭问题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

  督办对象: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

  督办要求:制定技术和投入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目标,确定问题整改时限和推进措施的时间控制节点。要实施驻点监管。加快浏园新建水源地和浏园水厂二期工程建设,开展新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加强规范化建设。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问题十:七台河市桃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德利能源公司矸石热电厂、德利能源铁麒煤矿等2家排污企业仍在生产。

  督办对象:七台河市委、市政府。

  督办要求:制定技术和投入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目标,确定问题整改时限和推进措施的时间控制节点。加快兴凯湖引水工程建设进度,争取2018年7月实现全面通水。要实施驻点监管。组织相关部门继续推进桃山水库功能重新划分工作,解决保护区内违法企业生产问题。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三、8项2020年应完成整改问题

  督办期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2018、2019、2020年底前按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措施和目标。

  问题十一:2000年至2010年之间,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人类活动不断增强,对自然生态系统干扰加大,森林郁闭度和水源涵养功能明显下降。

  督办对象:伊春、黑河市委、市政府,大兴安岭地委、行署,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

  问题十二:三江平原生态功能区湿地面积减少239平方公里,生态服务功能呈现下降趋势。

  督办对象:哈尔滨、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厅,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问题十三:近年来,黑龙江省虽然加强了生态保护工作,但是在发展粮食生产过程中,对湿地、草地、林地保护不够,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多发频发,形势不容乐观。

  督办对象:各市(地)委、政府(行署)。

  问题十四:全省每年秸秆产生量多达1亿吨,综合利用率仅为40%,秸秆禁烧工作不力。

  督办对象:省农委。

  问题十五:全省部分饮用水水源地还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

  督办对象: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双鸭山、伊春、绥化、黑河市委、市政府,省农垦总局,省环保厅。

  问题十六:全省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有待提高。

  督办对象: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绥化市委、市政府,省环保厅。

  问题十七:黑龙江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全省存量垃圾堆放场所多达280余处,占地1050多公顷,累计堆存垃圾9300多万吨,其中71处位于城镇居民区附近、交通干道两侧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洪泛区等敏感区域,严重污染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督办对象:省住建厅。

  问题十八:肇兰新河沿途接纳肇东、青冈、松北等县(市、区)的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和农田退水。2015年,肇兰新河入呼兰河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86.4毫克/升、11.0毫克/升,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1.2倍和4.5倍。肇东市每天有1万多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加之酒精、淀粉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大,导致局部水体发黑发臭。松北区肖家窝棚周边畜禽养殖污水直排,污染严重。

  督办对象:哈尔滨、绥化市委、市政府。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