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半月改革动态(2016年5月1-15日)

03.06.2016  20:35

   一、“放管服”等改革

  李克强总理5月9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深化“放管服”改革。李克强指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本届政府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取得明显成效。

  李克强指出,近几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传统动能减弱,我们没有搞“强刺激”,而是把推进“放管服”作为宏观调控的关键性工具,着力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有了“放管服”营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才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有力支撑了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比较充分的就业,才有新经济、新动能加快发展,也带动传统动能改造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政府仍然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情,存在放权不到位、监管缺失疏漏等问题,公共服务还有不少薄弱环节,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有很大空间。必须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并与“双创”和发展新经济紧密结合、互促共进,形成经济发展的持续内生动力。改革成效要看改革后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多少、项目审批提速多少、群众办事方便多少,而且要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不能用模糊不清的概念。

  李克强说,要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下决心继续减少审批,相同相近、关联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并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前置审批和不必要证照。大幅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及审批评估事项。推广地方实施综合审批的经验。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办学科研自主权。推进政务公开,打通“信息孤岛”,使群众和企业了解、监督、评价“放管服”情况。加快制定公开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发布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李克强指出,要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完善综合监管,推进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消除监管盲点。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李克强说,要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双创”的效率,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一条龙”服务,促进新注册企业增长势头不减、活跃度提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多渠道提升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优化服务还要保住基本民生,切实兜牢底线。

  李克强说,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一场牵一发动全身的深刻变革。各级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相忍为国、让利于民,计利当计天下利,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工匠精神,抓好“放管服”改革实施,严格责任落实,用实实在在的成果推动国家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李克强总理5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决定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以改革营造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会议认为,消费是最终需求。促进消费品工业升级,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关键作用,是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着力完善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围绕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一是完善市场准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及目录和不合理收费,严格安全、环保、能耗等条件,支持企业在创意设计、提高科技含量和性能等方面下大功夫,促进大众消费品创新和有效供给。二是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推进“品质革命”,推动“中国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赢得大市场。三是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推进国内消费品与国际标准对标,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理,推行产品认证和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严格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动中华老字号传承升级,支持企业培育新品牌。四是强化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建立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严打假冒伪劣,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以质量持续提升,不断增强大众对国产消费品的品质信任度和品牌认可度。

  会议指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决定,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由65项减至42项,其中规划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等24项审批整合为8项,并保留涉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定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各地要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在线平台,简化流程、缩短时限,便利企业办事。

  会议指出,以改革创新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为此,一要打造改革新高地。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的成熟改革经验,在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金融、土地、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开展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合作。二要争当开放新尖兵。大力吸引外资,集聚国际化人才,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和升级。三要带头发展新经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生态,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强化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汽车、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关键领域创新,发展金融、研发、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四要以生态保护提供发展新支撑。实施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深化大气、土壤和水污染跨区域联防联治,建立地区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五要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推进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和长江黄金水道为主通道的综合交通体系,促进信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19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应用。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实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对保留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审批事项,要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原则上都要通过在线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要加快应用统一项目代码制度,实现“平台赋码、接件验码、信息归集”,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首次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由在线平台赋码。要加快实现各部门审批系统与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各地要成立在线平台应用领导协调小组抓好平台应用工作。

  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是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转变投资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转变行政管理理念、改进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大力推进。

   二、投融资体制等改革

  李克强总理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着力扩大民间投资;部署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部署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以改革创新扩大有效内需。会议指出,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当前民间投资增速有所回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进一步放宽准入,打造公平营商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会议决定,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政策落实开展自查基础上,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围绕国务院2014年出台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相关文件落实情况,选择部分地区进行督查,同时开展第三方评估。整改存在问题,克服不作为现象,完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尊重和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

  会议认为,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中国制造2025,是深化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经济,加快“中国制造”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举措。为此,一要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地方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深化工业云、大数据等应用,汇聚众智,促进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二要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开展智能生产系统解决方案试点示范。三要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对接,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一体化新生态。四要放宽新产品、新业态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用地等政策扶持,鼓励电信企业对“双创”基地宽带接入进一步提速降费,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提高工业信息系统安全水平。

  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会议确定,一是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二是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三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四是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会议认为,发展通用航空业,有利于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培育新增长点,带动扩大就业和服务业升级。为此,一要加快在偏远地区和地面交通不便、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和人口密集、地面交通拥堵严重的城市建设通用机场,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发展通用航空,满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工农林业发展等需要。合理确定通用机场标准,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建设。二要加快通用飞机、导航通信等核心装备研发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通用航空企业。扩大通用航空在资源勘查、环境监测、运输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三要稳步扩大低空空域开放,简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备案。强化安全监管,确保飞行和空防安全。

   三、财税体制改革

  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日联合发文,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这是继今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我国将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河北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

  其他自然资源将逐步纳入征收范围。考虑到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在各地区的市场开发利用情况不尽相同,对其全面开征资源税条件尚不成熟,此次改革不在全国范围统一规定对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征税,但对具备征收条件的,授权省级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具体方案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将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在已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基础上,此次改革将对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从价计征,但从便利征管原则出发,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等少数矿产品,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将全面清理收费基金,以解决企业税费重叠问题。此次改革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鉴于各地区存在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为避免统一税率造成企业结构性负担增加,此次改革由中央统一规定了矿产品的税率幅度。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省级人民政府可对主要应税产品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核准后实施。

  此外,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此次改革对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衰竭期矿山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分别减征50%和30%。同时,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税或免税,以便地方政府能够因地制宜地精准施策。

   四、盐业体制改革

  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作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方案》强调,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要按照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基本原则,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方案》提出,在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二是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三是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四是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政府储备不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储备不得低于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并鼓励企业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

  《方案》要求,要把食盐安全作为盐业体制改革必须贯彻的首要原则,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盐业法律法规体系,从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和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等方面,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

  《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五、地方改革

  吉林省大力推进国企改革。今年吉林省主要从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两个方面细化国企改革,增强和提高国有经济在吉林省的影响力和贡献率。主要改革包括:吉林省属企业脱钩和部分事业单位资产承接工作;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工作;既有的重点企业的改革;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开展完善公司治理各项试点;抓住机遇加快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改革统筹好各方利益,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保值增值。在结构调整方面,一方面,紧扣“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服务吉林省发展战略,向国家重点支持东北振兴的产业集聚,向省里鼓励和支持的汽车、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旅游休闲等新老支柱产业调整,向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向金融、文化、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现代服务业调整,向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调整。另一方面,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省属国有资本逐步从不具备竞争优势的行业和领域退出,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价值链的高端环节集中,谋求利润最大化,提高盈利能力和水平。

  海南省出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日前出台的《海南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提出,2016年底要初步完成8项重点任务,包括探索扩大旅游、医疗健康、运输、文化体育娱乐、保险服务贸易双向开放和教育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做大做强,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该方案,海南省选择在旅游、教育、医疗健康、运输、文化体育娱乐、保险、服务外包、中医药服务等6大重点领域8个方面开展创新试点,力争通过两年试点实现贸易额翻番,并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旅游业服务贸易便利化措施、创新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模式、建立医疗服务贸易发展新机制、建立科学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5个方面为全国提供可借鉴、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青海省将从八个方面推进医养结合。青海省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将从八个方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疾病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二是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藏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三是结合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将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四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享受社会资本办医和开展养老服务的优惠扶持政策。五是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养老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六是整合各类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资助。七是鼓励中藏医医院开展康复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以中藏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八是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完善健康养老政策。

  辽宁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各级联合社的职责定位,全面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逐步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以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供销社经营服务企业产业链条,努力提供从耕、种、管、收、加、销全过程的系列化服务,促进农业产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加快打造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积极参与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集散中心和城市配送中心,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社区的综合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重点建设好辽宁农产品交易中心(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