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04.03.2016  09:1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日前,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将以县为单位,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面摸底、分析排队,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有针对性制定培养提高措施,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并把脱贫攻坚成效与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挂钩。结合“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和聘请民营企业家、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担任贫困村“名誉村长”“发展顾问”。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做好选派干部调整轮换工作,提高县以上机关选派干部比例。此外,省委组织部将对全省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轮训,年底前,以县为单位对第一书记普遍轮训一遍,确保第一书记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通知要求,要充分利用返乡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和吸引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加大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发展农村青年党员力度,对贫困村发展党员实行重点管理。

  把考录选调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安排向贫困乡村倾斜,择优调配在岗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到贫困乡村服务,力争三年内80%的贫困村都有1名大学生村官。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引领群众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加强对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监督,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脱贫攻坚整体规划,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通知要求,鼓励和支持贫困村党员带头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带头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当好脱贫致富的领路人。脱贫攻坚期内,每个乡镇至少培植一个党员创业致富示范基地。加大贫困党员创业扶持力度,对贫困党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脱贫致富项目,给予资金、技术、信息支持。“十三五”期间,省、市、县管党费对符合条件的党员创业项目予以贷款贴息支持。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党员的关怀帮扶,落实相关生活补助救助政策。

  通知要求,深化拓展“百局联百村”活动,根据贫困村实际,重新调整确定帮扶部门,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个县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并组织帮扶单位党员职工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根据定点驻村扶贫工作安排,中省直单位负责帮扶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贫困村,每轮帮扶周期不少于两年。将帮扶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明确帮扶具体任务,严格考核落实情况,确保帮到实处、取得实效。强化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加强工作统筹,每年根据整村推进情况,协调落实相关帮扶部门任务,发挥帮扶部门在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记者孙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