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出台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13.06.2014  22:05

    为进一步密切委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进班子成员与委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间相互沟通,提高全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杜绝一切官僚主义,省发改委结合实际,制定《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内容。谈心谈话内容根据不同的对象和目的确定,主要是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掌握领导干部所想、所盼、所愿,帮助领导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让领导干部轻装前进,全身心投入工作;了解掌握全委工作动态,尤其是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工作和团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解各种问题和矛盾,部署和推进工作开展;深入传达组织的决定,充分反馈领导干部的意见,实事求是提出希望和要求;征求对本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尤其是重大决策和部署,发挥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

      《制度》规范了谈心谈话类型。一是日常交心谈话。委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二是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再接再厉。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人员任用等问题时,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三是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四是职务调整谈话。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希望和要求。五是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人员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六是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属遇有重大事项时谈话。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属遭遇重大事项,给领导干部个人工作及生活带来极大困难或影响时,委领导班子分管成员或必要时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关怀,帮助解决困难。

      《制度》提出了谈心谈话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在坚持经常化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安排一次相互谈心活动,内容侧重在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沟通,感情上融合,以加深了解,增强团结,拉近距离,增进感情。二是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与班子成员沟通思想,主动征求班子成员对班子和本人的意见,带动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心,创造畅所欲言、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三是领导干部之间交心谈心要开诚布公,与人为善,推心置腹。领导干部之间有想法、有误解时,要坦诚交谈,当面交心亮底,说心里话、真心话,达到沟通思想、互谅互让、增进团结的目的。四是每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谈心活动,并将其列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充分交换看法,广泛取得共识,为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定的思想基础。五是谈心谈话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谈心谈话时要认真听取领导干部本人对组织或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促和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