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省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学习新修订《种子法》,总结“十二五”全省林木种苗工作,部署“十三五”林木种苗任务,交流林木种苗工作经验。经研究,省林业厅决定召开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传达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
2.总结“十二五”工作,部署“十三五”任务;
3.典型经验交流;
4.讨论《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订稿及《黑龙江省林木种苗“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参加人员
各市(地)林业(营林)局局长、主管局长、种苗站站长,;绥芬河市、抚远市,各县(市、区)林业(营林)局局长、种苗站站长,省农垦总局林业局、省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主要领导、种苗站负责人。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11月11日15:00至20:00时
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2日(会期一天)
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同心大厦(南岗区长江路396-2号,电话:0451-55589777)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人员报名,请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电子版(详见附件)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省种苗管理总站。
2.会议统一安排食宿(随员费用自理),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附件:参加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人员报名回执 http://gkml.dbw.cn/UploadFiles/file/20161103/20161103091819_5010.doc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