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牵头召开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调查工作部署会
1月22日,我局牵头召开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调查工作部署会,副省长李海涛出席会议并主持。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调查工作,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抽取包括全部省会城市在内的共62个城市开展此项调查工作,我省抽取哈尔滨市和牡丹江市。省统计局接到任务后高度重视,积极筹备各项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省政府进行了书面汇报。省领导高度重视,省长陆昊作出批示:“请海涛同志牵头,高度重视,重点部署,做好工作”。副省长李海涛批示:“统计局牵头做好评调工作”。
会上,局长葛新介绍了国家统计局《营商环境评价调查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总统计师陈君详细介绍了调查工作相关背景、组织流程和操作规范;各部门围绕各自任务分工逐一交换了意见。
最后,海涛副省长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营商环境评价调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他强调,做好营商环境调查工作是加快补齐我省发展“短板”的重要途径;是检验和全面展示我省“放管服”改革成效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省振兴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调查各项工作落实。建立以省统计局为牵头单位,各个部门为组成单位的省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调查制度、方案,认真把握工作节奏,分工合作、主动担责,圆满完成此次调查任务。三是稳步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任务。省统计局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做好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单位要强化督导、检查和审核工作,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完成好调查工作任务。他着重强调,调查要严格落实方案要求、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如实反映建设现状,依法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省发改委、公安厅、国税局、银监、海关等16个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室的负责人以及省局服务业处部分工作人员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签发:陈君 审核:高晓杰 撰稿:董铠)责任编辑:曲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