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中院召开推进司法改革暨员额法官会议
7月21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推进司法改革暨中院员额法官会议。会上传达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为推进全市法院司法改革,提升全市法院审判质效,通报了《全市法院2017年上半年审判质效工作情况》;中院两名员额法官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就如何做一名合格法官进行表态发言;两个基层法院院长就如何提升审判质效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作了讲话。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全体员额法官,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审管办全体干警,办公室、法警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以及省法院党组贯彻“两个会议”精神。按照石时态院长“确保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干警中”的讲话要求,提出四点贯彻意见: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二是找准短板、迅速整改,落实司法改革政策;三是抓住机遇、整合力量,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四是关注基层、强化指导,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会议通报,在肯定上半年审判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主要指标进行列举分析,指出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等方面存在的六方面突出问题,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会议强调,要从六个方面提升审判质效:一是责任落实到人,用办案责任终身制来约束法官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二是监督要到位,院长要承担起第一位责任,主管领导、庭长应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三是用绩效考评来激励,要制定好考评方案,合理确定考核档次,对办案多、质量好的法官进行表彰和激励;四是在政治上向优秀法官倾斜,在提职晋级上优先考虑;五是通过评查监督问责,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六是加强两级法院业务交流,对新类型案件、类案和频繁出错的案件在适用法律上多交流,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部门要在两个月内召开一次解决问题的培训交流会。
会议要求,要为优秀法官创造更多展示自我的平台,提供更多学习培训交流的机会,让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实现自身价值,在工作中获得成就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并对中院全体员额法官提出四点要求和希望:一要有坚定的理念信念和良好的道德操守;二要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要有过硬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四要有铁的纪律和好的作风。全体员额法官应共同肩负起使命与担当,落实司法改革政策,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全市法院整体工作上水平、登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