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11月20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鸡冠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祝翠梅主持发布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鹏举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今年2015年4月24日,鸡冠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5月起,该院着手实施改革试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的协调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审判管理、实施随机抽选、参与事实审等,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该项工作受到了黑龙江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鸡冠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内10个派出所20万符合年龄条件的人员中随机抽选1300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并利用两个月时间进行了调查走访、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最终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121人确定为人民陪审员。为了让人民陪审员在地域分布上保持均衡,深入辖区内的10个公安派出所,从每个派出所的常住居民登记簿中随机抽选100余人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新抽选的121名人民陪审员于7月17日经鸡冠区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任命后,现有人民陪审员245人。
鸡冠区人民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方式,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委员会,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自主管理作用。通过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现任人民陪审员中选出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11名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委员会委员,每月确定2人作为值班委员,辅助完成人民陪审员的补助费用核实、人员信息录入及发布通知等工作。将人民陪审员工作法院管变为陪审员自己管,不仅有利于协调人民陪审员的内部关系,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主观能动性,更增强了人民陪审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
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公平性,改变以往人工抽选的弊端,根据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研发了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系统,于5月27日正式启用。一方面直接随机产生人民陪审员,可以根据分组、分类的不同来抽选人民陪审员,杜绝“陪审专业户”、“驻地陪审”现象的发生,提高抽选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记录人民陪审员的庭审情况,可以将所有人民陪审员的个人信息直接导入相关系统中,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档案,方便系统随机均衡抽选人民陪审员,并及时了解参审案件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鸡冠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改革方向,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事实审,该院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修订了庭审规范实施细则、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标准、合议庭笔录评选标准、案件质量评查细则等,涉及人民陪审员事实审改革要求的庭审、卷宗、文书部分均有修改;规定在开庭三日前,召开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参加的庭前会议,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对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实进行讨论,归纳整理事实争议焦点,让人民陪审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时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庭审效率;规定陪审员庭审发问时间不少于5分钟,围绕案件事实,将普通民众的朴素观念带入案件审理中,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使案件裁判更好地反映社会大众的日常情感。让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更加符合人民陪审员的实际情况和案件审判规律。
6月5日,该院民二庭开庭审理了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第一案,敲响了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第一槌。9月25日,我院首次适用“4名人民陪审员+3名法官”的合议模式,审理了一起当事人对事实争议很大的保险纠纷案件,4名人民陪审员从不同角度,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发问,合议时,陪审员认真发表了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意见,展现了人民陪审员富有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对查清案件事实,提高裁判的社会认可度和信服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统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鸡冠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率达到99.06%,调解结案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达59%,同比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