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危险驾驶罪情况

15.12.2015  13:32

        严惩以危险驾驶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12月14日,讷河市人民法院召开打击危险驾驶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新闻发言人史彦军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德伟同志,刑庭庭长李绍娟同志,副科级审判员张贤同志参加。

        发布会通报讷河法院在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酒驾入刑以来,打击危险驾驶罪的情况。自2011年5月起共处理危险驾驶案件432件,对其中的432名被告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分析危险驾驶罪案件呈现四个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主要集中在25至60岁之间,多数为中青年男性。农民占总涉案人数的70.83%。二是犯罪行为均属醉酒驾驶,没有一例追逐竞驶。三是涉案车辆类型主要摩托车、电动助力车,次要是轿车。案发时间段集中在晚饭后至次日凌晨,案发地以乡村路为主。四是大多数系初犯,无前科劣迹,且认罪悔罪,没有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布一起典型案例,回答记者提出的刑罚标准、量刑原则、量刑的尺度是否一致、能否判处缓刑、公职人员犯罪的数量等问题。

        为遏制当地危险驾驶罪逐年高发的态势,讷河法院参照本地区其他法院的处罚原则,采取了较为严厉的处罚原则,统一量刑标准。无一人被判处缓刑。下一步加强酒驾的教育宣传力度,减少案件的发生。加大惩处的力度,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加强判后释法、法官释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