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举办厅机关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省司法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政府要求和部署,公开向全社会选聘黑龙江省司法厅法律顾问,经过层层筛选和择优推荐,最终经省司法厅党委研究确定由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担任黑龙江省司法厅法律顾问。2015年12月30日,在省司法厅举办了黑龙江省司法厅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邹大力巡视员主持,厅党委书记、厅长沃岭生同志出席聘任仪式为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任证书并作重要讲话。
沃岭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在现代社会管理条件下政府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选择选择,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的重要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
他强调当前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司法行政改革面临着更多更复杂的涉法事务,这也为法律顾问的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和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法律顾问工作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开展相关的法律研究和法律服务,有针对性的多作研究,多提良策,为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法治的支撑。作为司法厅的法律顾问,要积极参与法治机关建设,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提出法律意见,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要敢于坚持原则,独立发表法律意见。
他要求法律顾问要尽快熟悉司法行政工作的流程和规律,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厅机关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要坚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加强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储备;要牢固树立职业尊荣意识和奉献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守职业道德,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守工作秘密,维护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全力做好厅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会栋同志代表法律顾问团队的律师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作为省司法厅的法律顾问岗位光荣,责任重大,他们一会珍视荣誉,胸怀大局,不辱使命,忠于职守,建言献策,积极促进司法行政依法行政,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