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全省 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常态、增信心、 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全省
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常态、增信心、
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行署司法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书面报送至厅政治部组宣处。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5年7月20日
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常态、增信心、
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激发全省广大司法行政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克服困难,真抓实干,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上半年至2016年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重要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进是核心和关键”的正确判断,紧密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行政职能任务,组织全省司法行政人员广泛开展“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解决精神不够振奋、思想不够解放、信心不够坚定、作风不够扎实等影响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动员广大司法行政人员进一步履行好职能使命,为更好地落实省委“一条主线、五大规划战略、三大任务、四大重点”的重大决策体系,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⒈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取得突破。通过主题活动,切实把广大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任务目标上来,统一到省委“1534”重大决策体系的贯彻落实上来,统一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主要任务上来,在“三期叠加”影响加深、经济下行压力加剧等各种挑战面前,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鼓足勇气、开拓创新,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⒉在服务民生改善上取得突破。通过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认清“造福龙江人民是我们党一切重大决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清“越是经济下行、财力紧张,越要把民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的必要性,认清“司法行政职能部门在服务民生领域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切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对人民深厚感情和强烈愿望,把司法行政的职能履行好,把每名司法行政人员的职责履行好,把为民所想、帮民所需、办民所求的事情做好做实,使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党的温暖关怀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⒊在服务社会和谐上取得突破。通过主题活动,加强对经济和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风险防控,加强对狱情犯情的舆论风险防控,充分释放“正能量”,引导广大司法行政人员正确认识和看待经济结构调整、利益格局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履行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有效化解各种唱衰、质疑、不满甚至诽谤、污蔑、中伤的论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促进法治黑龙江、平安黑龙江建设,有效推动人际和谐、个体内心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⒋在服务正风肃纪上取得突破。通过主题活动,着力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推诿扯皮、不重落实等党性党风方面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党委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毫不放松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打击抹黑经济发展环境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消极腐败现象,有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千方百计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民生服务,清正廉洁,专心干事,树立起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任务要求
根据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司法行政职能任务,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开展“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中的总任务和要求是:要牢牢把握省委提出的“法治黑龙江”和“龙江丝路带”两大发展战略谋篇布局、实干兴业。坚持全局观念,主动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找准服务全省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发展观念,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自身发展推动社会发展;坚持法治观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依法行政,公正用权,敬业守责,扎实肯干,清正廉洁,服务于民。
按照这一要求,着重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监狱、戒毒工作要紧紧围绕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定位谋划,重点在加强民警队伍建设、加强制度落实、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舆情管控等方面下功夫,特别是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二是法律服务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实施“龙江丝路带”发展战略,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一并推进实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积极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研究制定与组织落实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提供优势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普法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法治黑龙江”建设,着力在推进全省法制文化建设、法制城市(县区)建设上下功夫,同时,还要研究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可行性意见,专题推进落实。四是人民调解工作要紧紧围绕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的新机制新举措,努力抓出龙江特色,形成特有品牌。五是社区矫正要紧紧围绕推动机构、编制及经费等问题解决,稳妥实施组建社矫警察队伍试点,加强对社矫警察依法严格管理等重点内容展开。六是干部队伍建设要紧紧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查办,努力在增强凝聚力、提升执行力、培养创造力上有所作为。七是院校工作要紧紧围绕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术人才、法律人才,着力在创新教学方式、提升办学质量上下功夫。
四、主要措施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是推动龙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特色鲜明的形势任务教育活动,深化理解,统一认识,振奋精神,提升信心。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担纲挂帅,亲自过问。主管部门要具体负责,搞好专题部署,加强组织指导。其他部门既要按职行事,又要密切协作,合力推进活动开展。要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及工作实际,结合职能任务,制定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活动的推进落实。
(二)统筹兼顾,抓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抓好主题活动的落地转化。要始终突出“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的主题,谋划工作要从这一主题出发,督促落实要从这一主题入手,考核评价要从这一主题落脚,做到纲举目张、万变不离其宗。
(三)联系实际,突出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司法行政职能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既要按部就班地抓好日常工的组织落实,又要善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日常工作寓于“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之中,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用好发力点,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把主题活动渗透在日常工作实践之中,使日常工作与主题活动相互融合,共同促进,相得益彰。要突出本地本部门特点,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提振士气、凝心聚力、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的主基调,充分宣传在“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特别是对那些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主动参与、担当重任、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进行宣传表彰。同时,要结合实际工作,运用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报纸杂志等多种手段,以文字、图片、音视频、访谈互动等多种形式,及时发表宣传司法行政战线的突出成就和典型事迹,提升司法行政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