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市司法局到我省调研《黑 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情况

13.10.2016  14:34




      2016年10月9日至11日,天津市人大内司委巡视员刘刚、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天津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李宪奇等一行8人来我省调研了解司法鉴定工作情况;《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前期准备工作和解决的主要问题等经验做法。


      9日,齐作礼副厅长陪同天津来我省调研的同志考察了黑龙江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听取了该所鉴定情况汇报,重点查看了该所内部责任制落实、机构仪器设施配备、文书质量、实验室计量认可、员工教育培训、投诉接待及处理等情况。哈尔滨市司法局、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有关同志陪同考察。


      10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齐作礼主持召开了由省人大法工委副处长华新野、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省司法鉴定人协会秘书处全体人员和天津市来我省调研的全体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会上,齐作礼副厅长从《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引入方面如何加快立法进程;在登记准入方面实行“四大类外”备案模式;在司法鉴定机构监管上,部分行政处罚权赋予设区的市的情况进行了介绍。省人大华新野副处长从立法角度,介绍《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相关法条及立法背景和立法意义。王思忠处长就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深入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介绍和具体说明。


      天津市与我省与会人员在司法鉴定统一管理地方立法实施层面、司法鉴定许可、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四大类”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管理模式、行政处罚以及与法院工作沟通协调等方面充分交流、热烈讨论。通过座谈会,双方不仅相互学习先进做法,同时也对司法鉴定管理的瓶颈、难点和共性问题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