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每年一次组织无偿献血

12.12.2017  16:18

  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也是彰显城市文明的重要举措。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全市无偿献血计划,每年组织开展1至2次无偿献血活动,每次献血人数一般不少于本单位总人数(含聘任人员)的15%。

  根据《通知》,哈尔滨市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全市年度无偿献血计划。为方便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开展无偿献血,市血液中心将采取主动上门服务方式,为献血单位提供优质的采血服务,确保献血者的献血安全。个人献血后,现场领取献血证和纪念品,其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给予献血者鼓励性补贴。对年度献血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视情况实施职工优先用血制度,并由哈尔滨市献血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年度表彰。对未落实献血计划的,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