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林业专业合作社参评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结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
近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我省有16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如下:
1.龙江县兴玉果业专业合作社
2.延寿县长寿山园艺专业合作社
3.虎林市森蜜蜂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4.绥滨县绿林蔬菜专业合作社
5.林甸县博艺园林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
6.大庆市大同区德学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7.肇源县塞北花都花卉专业合作社
8.尚志市长营浆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9.佳木斯市新星养鹿专业合作社
10.桦川县众鑫蓝莓种植专业合作社
11.桦川县横林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12.肇源县古恰镇子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13.依安县源泉园林绿化专业合作社
14.青冈县永鑫苗木繁育专业合作社
15.林口县红林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16.鸡东县东宝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上16家示范社,是近年来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引导培育的典型,均为依法登记、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良好、产业优势明显、经营规模较大、带动作用较强的合作社。作为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典型,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要强化服务宗旨,积极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系列化服务,不断满足成员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需求;要加强民主管理,保障成员各项权利;要坚持守法经营,提高自身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健全合作社利益连接机制,在带动林农致富过程中发挥好示范作用。
各地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积极培育和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发展,强化指导服务,引导广大林农和林场职工向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学习示范社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合作、股份经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能力,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现代林业、促进林农和职工致富增收做出新贡献。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