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参合农民年底前享受大病报销“双保险”

02.08.2015  12:36

  2015年年底前,各地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招投标工作,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目前,备受广大农民关注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省卫计委已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年底之前参合农民患相关重大疾病,将享受相当比例的新农合报销。

  据了解,目前我省新农合运转形势较好,参合比例高达99.62%,参合人数为1495.12万人,新农合筹资提高到人均47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达到380元,个人缴费90元,预计2015年新农合筹资总额为70.27亿元,截至4月14日,实际到账资金为61.03亿元,占筹资总额的87%,预计10月末国家补助我省新农合资金全部到账。

  同时,我省新农合的管理工作日趋完善。目前已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通过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通过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适当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同时,开展了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重点,以单病种医疗总费用最高限价为基础,让各医疗机构自己依据疾病分组及临床路径科学制定病种医疗总费用进行支付方式改革。所有这些,为即将开展的新农合大病补偿机制的推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即将推行的大病保险机制运行方式就是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针对商业保险的选择,将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规范经办服务行为。鼓励各地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基本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并负责,打通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通道,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截至目前,绥化市已经开展大病商业保险报销工作,哈尔滨市于4月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7月份开展报销补偿工作,其他地区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据介绍,2015年,新农合将继续开展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的免费治疗工作。对重特大疾病中,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等一些门诊用药不需住院的疾病,纳入住院报销范畴,加上年底即将开通的新农合大病补偿机制,将大幅度提高参合农民的受惠水平。(作者:朱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