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同江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激活现代农业发展
20.11.2014 13:37
本文来源: 商务厅
市建中心、乡镇建站、村屯设点开启了农村三级资源综合服务平台运转的最优模式。
市级建立农村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土地勘测评估、土地纠纷仲裁调解等;对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上传的信息资料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等。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本乡镇各村各类资源信息进行搜集、整理、核实、登记,指导村级服务点实行规范化管理;做好各类流转合同的鉴证,协调解决各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调解以及农户通过平台发放贷款和回收。村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点,把关农民流转出土地经营权信息的真实性,并将信息上传发布到网络平台;对成功流转的土地合同签字盖章确认、登记备案。
通过建立市乡村三级管理平台,该市健全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服务网络,理清了各级工作职责,有效盘活了农村资源,为破解农村金融服务瓶颈,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打牢了基础。
原来银行有钱不敢贷,农民想贷贷不到,现在同江市依托市农村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创新了农村金融信贷服务方式,金融部门放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抵押物不实、权属不清等问题得到化解,降低了金融借贷造成的债务纠纷,实现了农村物权与融资的有效衔接。
担保公司,让银行贷款无忧。引进了金诚和鑫同担保公司,创新农民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方式,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可以根据生产资金需求,将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原、养殖水面、大型农机具、农业设施、烘干仓储等农村资源中的一项或多项在市农村资源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对各类农村资源进行核实、审核、复核并出具担保函,银行凭函发放贷款,使农民贷款方式由原来的“互保互助”型转变为“自主自助”型。
“他项权利证”,让银行收款不愁。农民联保贷款履约承责意识较弱、冒名贷款、一地多抵等现象较多,为规避贷款重复抵押风险,同江市参照房屋“他项权利证”统一性、唯一性和权威性,引入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源“他项权利证”,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可通过银行受理、农村抵押资源核实及他项权证出具三个环节办理贷款,金融部门见“证”如物,可以为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放心地发放贷款。“他项权利证”击破了农村资源贷款担保难的问题,盘活了农村资源,让农户担保贷款更加快捷、顺畅。
“一站式”服务,让农民坐家等贷款。金融服务突出“便民、利民”,依托农村经济资源管理中心,农民只需到农村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土地流转登记服务,其他手续由乡村干部、业务人员进村入户现场办公,极大地简化了放贷程序,缩短了放贷时间,避免了隐性支出,有效降低农民贷款成本。由过去农民找金融部门要贷款,转变为金融部门主动上门为农民放贷款,提升服务的“加法”与贷款流程的“减法”,为农户与金融部门之间架起了金融服务的“便民桥”。同时,依托“阳光村务工程网络系统”,将全市农村土地面积及土地流转等相关信息录入平台系统,实现市、乡、村三级联网,信息动态发布,农民可在网上对所需信息进行实时查询。
“小平台、大服务”通过实践得到印证。解决了受灾农户贷款难题。针对去年同江市洪灾实际情况,依托农村经济与资源管理中心,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落实了贷款展期、减息等政策,为6678户受灾农户解决春耕生产资金问题,保证了受灾农户种上地、种好地。满足了农业生产需求。今年通过平台发放农业生产贷款5.16亿元,占全市新投农业贷款7.9亿元的65.3%,使今年同江市春耕生产较往年提早了10天左右,为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红色江山合作社等9个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300万元,带动了土地整村流转、区域连片流转50.8万亩,有效地解决了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
(来源:佳木斯日报)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
本文来源: 商务厅
20.11.2014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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