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后哈市黄标车四环内限行 违规将严查
据哈市交警部门绍,哈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市区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的通告》,限行区域从第三阶段的“二环”扩大至“四环”。但包括第三阶段限行区域在内的路面上仍有部分应淘汰的黄标车在路面上行驶。对此,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日常查处力度。
第四阶段限行区域主要是:
(一)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松北区:绕城高速(即四环路)围合区域内道路(不含绕城高速)。
(二)平房区:哈五公路、南城十二路、102国道、学府东路、征仪路和松花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三)呼兰区:兰河大街、建国路、北大街、222国道(至哈绥高速入口)、胜利街、新胜路、新民街、东府路、师专路、建设路、哈肇公路、造纸路和萧红大道围合区域内道路,以及利民开发区内的利民大道、北京路、南京路、呼兰大道、学院路。
(四)阿城区:解放大街、金澜路、金都大街、会宁路、上京大道和金龙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哈市交警部门表示,为了确保限行措施顺利实行,近期将对哈市黄标车第三阶段限行区域开展集中路检路查,对过往可疑车辆的环保标志进行核查,如发现黄标车违法上道,将按照违反禁行通行规定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附现阶段(第三阶段)黄标车限行区域:
前进路、康安路、和兴路、三大动力路(和兴路至电塔街)、电塔街、公滨路(中山路至南直路)、海员街、东北新街、北新街、大新街、友谊路和河鼓街立交桥所围城的二环路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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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含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
补贴标准:(拟定)
(一)货车
1、2000年及以前初次登记的车辆;重型:8000元;中型3000元;轻型3000元;微型1000元。
2、2001年—2002年初次登记的车辆
重型:10000元;中型5000元;轻型4000元;微型2000元。
3、2003年—2004年初次登记的车辆
重型:12000元;中型7000元;轻型5000元;微型3000元。
4、2005年—2006年初次登记的车辆
重型:14000元;中型9000元;轻型6000元;微型4000元。
5、2007年—2008年初次登记的车辆
重型:16000元;中型11000元;轻型7000元;微型5000元。
6、2009年及以后初次登记的车辆
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轻型8000元;微型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