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院:四级伤残80后大学生身陷困境 司法专项救助温暖人心

15.09.2018  04:15


    饱含深情的三鞠躬,暖了执行法官的心,热了执行法官的眼。9月13日,七台河中院执行局会议室里,申请执行人吕某鑫的姥姥将一面写有“执行攻坚 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并深鞠三躬,表达心中说不完的谢意。

    案情简介

    2010年11月10日21时30分许,被告张某酒驾,造成对方车辆乘车人吕某鑫重伤,后经鉴定,吕某鑫的重度颅脑损失为四级残疾。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原本马上大学的毕业的原告吕某鑫,本是应该步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时,却被这突如其来的车祸拉进谷底,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深陷困境。

    2018年5月,茄子河区法院根据省高院有关规定,向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工作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为执行人吕某鑫申请了专项执行救助10.5万元,帮助吕某鑫解决了很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