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今麦郎索赔被刑拘 警方被指为当地经济护航

04.08.2015  13:11

  近日,一起发生在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敲诈勒索案”引发舆论关注。黑龙江绥化市明水县男子李海峰购买了4包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麦郎”)生产的方便面,但食用时却发现醋包内有“异物”,随后向今麦郎公司索赔450万元。就在双方协商索赔金额的过程中,今麦郎向警方报案,李海峰被河北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为由立案侦查,目前已被刑拘。

  是合法维权还是敲诈勒索?随着事件曝光,这一疑问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4包方便面引发的纠纷

  李海峰是一名跑运输的货车司机。据其母亲谷玉秋回忆,去年12月,在儿子开车去长春送货途中,买了4包今麦郎“诱惑酸辣”方便面充饥。“但打开方便面后,他发现里面的醋包有明显的玻璃块状结晶。”谷玉秋说,李海峰当时也没多想,就把晶体扔了,将剩下的醋包倒进泡面里一起煮了吃。

  然而,还没到长春,李海峰自觉身体有了反应。谷玉秋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儿子开始腹痛腹泻,吃了药才勉强感觉好些。等熬到长春,李海峰又打开其中一包方便面,这一次,醋包里发现了更多的结晶。李海峰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方便面都已经过期了。

  谷玉秋告诉记者,事后他们曾尝试向“12315”投诉,也联系过质监、工商等部门,但得到的答案都是“过期产品的投诉不予受理”。于是,李海峰一家决定自己维权。而这也成了李海峰如今身陷囹圄的源头。

  谷玉秋说,之所以没有选择向出售方便面的超市维权,是因为他们认为这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不是追究过期的问题,于是直接联系了今麦郎公司。据谷玉秋回忆,他们前前后后和今麦郎沟通十几次,今麦郎方面也有人来过谷玉秋家中协商索赔事宜,但对于具体的索赔数额,一直没谈拢。

  谷玉秋说,一开始,他们向今麦郎提出了300万元的赔偿要求,后来又一度涨至500万元,最终降到450万元。而今麦郎方面没有同意这些要求。谷玉秋说,对方只同意赔偿7箱方便面和电话费用,李海峰没有接受。

  其间,一家人还试图联系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个人无法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送检,李海峰投诉的产品又是过期产品,因此没能成功。随后,一家人花4500元联系了上海、西安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当时购买的方便面醋包进行检测。

  李海峰的表妹谷春秋向记者提供了这些检测报告。其中一份由西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醋包内汞含量超标4.6倍(GB2762-2012)。

  8月3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李海峰送检的两家检测机构,但西安的检测机构拒绝接受采访。上海的检测机构表示,公司目前暂无食品醋检测资质,并表示报告只针对该客户样品提供参考,不能作为任何法律依据或其他任何判定依据。

  “汞超标”的检测结果让谷玉秋感到很气愤。“我自己就是癌症患者,汞是致癌物,对人体有害,不管产品是不是过期的,都不该含这个东西。

  谷玉秋认为,企业要讲良心,生产的产品不能有问题,因此提出“惩罚性”赔偿。他们还把检测报告寄给过今麦郎,并将赔偿要求提高至450万。同时,今年3月开始,李海峰也通过微博公布了检验结果,对今麦郎公司表示质疑,相关微博还引发“知名打假人”王海的关注和转发。

   警察为当地经济“保驾护航”?

  就在李海峰一家还在向今麦郎索赔的过程中,今麦郎在其公司所在地河北邢台报了警。

  据《法制晚报》7月26日报道,该报记者从警方获悉,3月27日,今麦郎相关负责人报警称:2014年12月16日接到绥化市明水县李海峰电话,投诉今麦郎方便面“诱惑酸辣”醋包内含有玻璃,后营销部和其多次沟通,李海峰称醋包内使用工业盐,向今麦郎索赔300万元。随后,5月29日,河北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以“李海峰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6月3日,开始网上追逃。

  就李海峰一家与今麦郎之间的索赔事宜,8月3日,记者致电今麦郎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此事,公司已经对外发表声明,并拒绝了记者提出采访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要求。

  记者在今麦郎方便面官方微博上看到,这份发布于8月1日凌晨的《声明函》称:“李海峰首次向今麦郎提出方便面料袋异物时,该方便面产品已过期一年。虽然按相关法律,今麦郎已无任何责任,但本着消费者利益至上原则,今麦郎愿意妥善处理予以安抚;但李海峰却提出毫无根据的巨额索赔。

  《声明函》称,李海峰要求巨额赔偿未果之后,在国内知名的八大网站上多次恶意发布吃今麦郎方便面后致癌、长肿瘤等不符合事实的虚假信息,并表示“其虚构的言论和信息对我公司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经过多次交涉和制止未果,李海峰依然在网上恶意造谣诽谤。出于无奈,我们被迫选择向警方报案。”目前公安等执法部门正就此事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并称相信法律的公正结果。

  谷玉秋告诉记者,今年6月7日左右,儿子才发现自己被“网上追逃”了。让她感到疑惑的是,一直到7月29日,儿子被抓以前近两个月里,都没有警方联系过李海峰或家人,也没有警察到他家询问过。

  “发现被警察网上追逃以后,我儿子一直在家,手机也是24小时开机,今麦郎的人也来过我家,是知道我家在哪的,为什么警察之前不来抓?

  蹊跷的是,就在李海峰被抓的前几天,媒体开始对这一事件进行报道,引发舆论关注。谷玉秋回忆,7月29日下午,黑龙江一家媒体正在家中采访,突然来了5个黑龙江明水县公安局的警察,要将李海峰带走。谷玉秋称,办案人员出示了警官证,但并没有给她看其他手续,只注意到他们手里拿着一张纸,现场的记者要求查看,未被允许。

  当天晚上,谷玉秋被通知到看守所给儿子送被褥、行李。直到7月31日中午12点左右,谷玉秋说,一名河北邢台隆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的警察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李海峰将被送往河北邢台。谷玉秋不放心李海峰,要求与儿子通话,该警察便将电话递给李海峰,李海峰说自己一切都好,让母亲不要担心。

  “之后就再没有联系过了。”谷玉秋说。

  8月3日,明水县公安局看守所一付姓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李海峰确实于7月29日被关进该看守所,待了两天后,于7月31日被办案单位接走。“办案单位拿着手续给接走的。”另一工作人员说,其向记者证实,办案单位是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

  据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河北民营股份制企业,显示的公司地址之一即在河北省隆尧县。

  另据隆尧县公安局官网7月23日发布的一条新闻显示,7月22日,隆尧县公安局局长李泽威还曾到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该新闻中提及,李泽威指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保好驾、护好航是我们公安工作的职责所在,文中还称,李泽威表示“各职能部门要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和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为隆尧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为何李海峰在被追逃的近两个月内都没被抓捕,而媒体报道引发关注后随即被带走?隆尧县公安局局长视察今麦郎工作时是否谈及此案?警方又是否掌握了李海峰敲诈勒索的证据?针对上述疑问,8月3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多次致电隆尧县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告知记者,采访此事应与该局负责具体办案的刑警大队联系。记者随后又与隆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取得了联系,但值班民警表示,了解该案情况的民警均外出,不知何时回来。截至发稿时止,隆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始终未与记者联系。

   合法维权和敲诈勒索的界限在哪

  随着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合法维权和敲诈勒索的界限在哪成为舆论关注的话题。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我国刑法中,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他认为,如果双方协商的焦点只是赔偿数额的高低,则属于民事范畴,但如果采用了胁迫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则要看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若符合,则涉嫌罪名成立。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也认为,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关键要看有没有威胁行为。“如果没有威胁行为就不存在敲诈勒索的问题”,他强调,定罪时,不能因为索赔金额高就认为是敲诈,只能说“金额不太合理”。

  “消费者索赔过高本身并不构成敲诈勒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倘若商家不同意消费者的高价索赔,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在法治和理性的轨道上化解纠纷。据他介绍,诉讼中,如果消费者的高额索赔诉求无法获得法院支持,消费者需要自行承担与高额索赔相对应的高额诉讼费用,刘俊海认为,这就有助于倒逼消费者理性维权。

  “而企业在遭遇消费者高额索赔时,也应淡定从容,虚心倾听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并真诚地提出公平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问题解决方案,而不宜简单地将高额索赔一概视为敲诈勒索而诉诸刑事手段。”刘俊海说。

  而针对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采用网上曝光、寻求媒体报道等方式,阮齐林认为,这不能算作威胁。刘俊海还指出,在媒体和网络上依法曝光其所购买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手段和新闻媒体监督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有利于增进其他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进而维护商家之间的公平竞争秩序。

  不过,两位专家也强调,维权的前提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所曝光的问题必须属实,不能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如果捏造事实,且借助网络大肆扩散,强迫对方满足其不正当的目的,就带有威胁性,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阮齐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