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向各县区推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并做好相应工作

25.10.2016  14:04

为了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2016年行政复议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有效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提高行政复议案件文书质量,满足各县区对行政复议案件规范化学习的需求,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省法制办编制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推广至各县(市、区)法制办公室。此次推广学习《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工作,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和行政复议人员的法律文书制作具有指导性意义。

此外,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县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了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培训,全市各县区共有25名业务骨干参加此次培训。

各县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是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案能力的第一步,应该提高对法律文书规范化制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