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土地制度改革要红利

22.01.2016  10:30

  作为农业大省、耕地大省,也是全国唯一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省份,充分释放农业方面的比较优势,是黑龙江省未来发展希望所在。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志伟就黑龙江省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的探索以及如何继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守住红线 缓解用地供需矛盾  

  我省耕地面积1594.08万公顷(2.39亿亩),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均居全国首位,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保护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守住耕地红线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我省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变化与人口变化明显不匹配,大部分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省里规定标准近2倍。杨志伟说,只有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才能守住耕地这一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基和命脉。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实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释放农村集体土地权能;可以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财产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可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用好政策 推进改革实质性进展  

  杨志伟说,2013年4月,国务院批复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后,经过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支持出台了《关于支持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给予我省17条支持性政策,形成了全省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目前,各项改革正在有序推进。

  启动了安达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目前,安达市已经完成了调查摸底、编制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城乡建设规划,制定入市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搭建抵押融资平台等入市前的基础准备工作,试点工作到2017年年底前完成。

  探索了耕地保护工作新途径。推动地方政府将耕地保护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和离任审计体系,落实了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哈尔滨等八大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核实举证工作。实施跨市域耕地占补平衡,实现了省内耕地补充资源的平衡调剂。

  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改革。与省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编制了《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计划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0万亩。2013、2014年两年共安排资金78.98亿元,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52.38万亩,并先后将土地整治项目的多项行政事项下放到市(地)政府,提高了行政效能。

  改革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开展了省政府审批的双鸭山、七台河、黑河、绥化、大兴安岭5个市(地)的土地规划评估修改工作,调整规划8000多公顷。哈尔滨等国务院审批的八大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于2016年年内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完成95.6%,村庄地籍调查完成80.2%,宅基地累计发证率为75%,集体建设用地累计发证率为66%,为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奠定了基础。

   把握三条底线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和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要求,在改革实践中把握并坚持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权益;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向国家争取更多的政策红利。杨志伟说,结合我省实际,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一是推动安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稳妥有序运行。2015年年底,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选择权属清晰、符合入市条件的若干地块进行先期入市试验,研究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方式、途径和入市收益分配等项试点内容;二是着力强化耕地建设性保护。三是划定好永久基本农田。将国家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是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力争2016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划定工作。四是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3个市(地)、132个县(市、区)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管理机构、经办机构整合工作已全面完成。2016年年底,争取形成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并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