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原政法委书记报销假发票400万元被判刑
朱家臣
朱家臣在庭审现场
朱家臣在监狱接受采访
发票“报”出的镣铐! 周口原政法委书记朱家臣的堕落轨迹
在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7年间,朱家臣通过虚开发票、购买假发票,“派发”给基层单位和个人,报销所得公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累计金额超过400万元。2015年4月23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对朱家臣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并罚判处朱家臣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透视朱家臣腐化堕落、将发票报销变为索贿手段的行为,也给党员干部带来警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报销“有瘾”的政法委书记
朱家臣于1955年9月出生,河南虞城县人,曾历任洛宁县委书记,洛阳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周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长。2007年起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间长达7年。
2013年10月,河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周口市进行巡视回访期间,不断接到举报,“朱家臣人走到哪里,发票就报销到哪里”,报销发票成为其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基层单位苦不堪言。
周口市政法系统一名基层干部说:“俺过去根本不认识他。有一年春节,我意外地收到了他发来的短信,大致意思是鼓励鼓励,末尾是提醒我还有机会能进步。”“你想,他那么大的领导能给我发个短信,抽空能不去见他吗?结果到他办公室刚说上几句话,他就递给我几张发票,大概有1万多元。”
类似情景,在周口市政法系统、县区党政机关、甚至银行、高校等领域的干部,都不同程度地遇到过。基层单位收到他“派”来的发票“五花八门”:有烟票、酒票,有礼品票、书票、买资料票、购物票等。朱家臣任周口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678多万元。其中,他通过报销发票向他人索贿是其主要形式。他先后向90多人明目张胆的索取贿赂,少则一两万元,多者十几万元;少的报销一两次,多的报销五、六次,累计金额400多万元人民币。
朱家臣的爱人是一名退休教师,长期在北京照看孙子。据周口当地干部反映,朱家臣一般是周五去北京,下周一再回周口上班。回到周口后,第一件事就是先在当地新闻媒体上露个脸,让人知道他在“工作”。从河南省纪委调查掌握的情况看,朱家臣平均三天报一次票,可以说,他天天都在研究如何报票,哪有时间想工作、干工作?
朱家臣报销发票甚至到了“有瘾”的地步。经调查朱家臣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填写发票,装好信封,写上数额,列上名单,谁把钱给他,就在谁的名字后面打个“钩”。办案人员用“票不离手”形容朱家臣——他下基层检查递发票,吃饭给人塞发票,外地出差买发票,就连逛商店也不忘向人家要张空白发票。
2013年12月21日,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朱家臣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就在办案人员依规检查他的办公室时,在其办公桌上,还发现他亲笔填写的几张12月18号的假发票还没来得及报销。
假借权力一半诱惑、一半威逼基层报票
朱家臣作为周口市政法系统的“一把手”,理应受到尊敬,但平顶山市检察院公诉工作人员说:“我们在调查时发现,只要提起‘朱家臣’,周口的领导干部没有不摇头的,有的私下里说他为报票,到了寡廉鲜耻的程度。”
其中,发短信索贿是朱家臣惯用的伎俩。逢年过节,朱家臣都要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给一些基层干部“赋诗”一首,目的就是提醒一下,如果对方没反应,就再发一首诗,直到人家主动来看他。每逢干部调整,朱家臣就在短信里“表扬”某些当事人,有时甚至明示当事人“我可以帮你说话”。
周口政法系统一名干部说:“有一年,单位要调整干部,他给我发短信意思是我干的不错,让我见见他。一见面,他就给我2万多的发票让帮助处理一下。我也知道他起不了多大作用,但担心他‘成不了你事坏你事’,就自己掏腰包给他垫了出来。”
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在周口,只要有一面之交,不管熟悉不熟悉,他都敢给发票让人家报销。有时候他给县领导、各局委领导打电话请人家吃饭,别人甚至不敢去,生怕被塞发票。有时一块儿吃饭,他把别人叫出来随手掏出发票递给人家让处理一下。因为事先他总是写好了抬头,好多次还掏错了,把本应给张三的发票给了李四,弄得很尴尬。
朱家臣报销发票方式有三种:一是虚开多开发票;二是索要空白发票自己填;三是购买假发票。对这些假发票,有的基层单位无法按规定报销,为此,财务人员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还有的干部为了避嫌,不敢用公款报销,迫不得已用自己的钱给朱家臣报销。
对报销发票“支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朱家臣甚至不惜假公济私、打击报复。河南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有一次,朱家臣下县检查工作,给一名县委书记“派”发票,结果被这名县委书记顶了回去。从此朱家臣就给他“穿小鞋”,凡是朱家臣分管的工作评比,只要逮住机会,他就大会批小会讲,年底评先把这个县评为“落后单位”。
警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
朱家臣的堕落是从自认为“小事”、“没事”、“出不了事”开始的,他认为随意在基层单位报销票据不算问题。然而,分析朱家臣报销发票的行为,有三个特点:
首先,他提出要求报销发票,主要针对与自己有上下级隶属关系,或者是朱家臣依职权处理公务时有制约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经调查发现,他分管的政法系统几乎所有的基层部门领导都为他报销过发票。河南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办朱家臣案件的同志讲:“朱家臣要求这些单位领导为其报销发票,就是将权力与金钱进行交易,已经侵害了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其次,朱家臣身份特殊、知法犯法。河南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办朱家臣案件的同志说,朱家臣报票每次索要都不超过3万元,单票每张都不超过1万元。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打个“擦边球”,自认为数额小不违法,次数多不好查,时间长不好记,人数多不宜被全部发现,想以此来规避法律制裁。
第三,这些以公务为名报销的发票,都被朱用于个人花费。朱家臣在分管信访稳定工作期间,周口市的信访稳定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排名靠后。朱家臣家在北京,经常乘火车往返北京、周口,但他却以去做信访稳定工作的名义宴请朋友,购置礼品,用公权换私情、公款私用。
朱家臣在忏悔书中也写道,“尤其在与书画界和异性朋友的交往中更注重个人的形象,为此,我先后购买了许多针织品、工艺品和文化用品,并馈赠与人,赢得了许多赞扬,这样日积月累,不少的国家钱财就挥霍掉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副院长说,朱家臣看似报销发票的“小事”,其实已构成了索贿罪的要件。一是他借报票之名却是主动地去索要;二是具有勒索性,或者是趁人之危,或者是别人有求于己的时候所实施;三是具有交易性,应从重处罚。
朱家臣曾一次次将发票变成“钞票”,在党纪国法面前,一张张发票变成了为刑期埋单的“支票”。
透视朱家臣一案,这种毫无顾忌通过报销发票索贿的行为,具有典型的警示教育意义。这为一些惯于利用报票 “潜规则”、将公款据为己有的腐败分子敲响了警钟: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真正做到公私分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记者翟耀 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