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检察院:四举措让“三个规定”抓实落地
“关系这么好,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帮他一下没事吧?”“要是不帮忙是不是会影响这么多年的情谊?”“我就帮忙问这一次,应该不会被发现吧……”针对部分干警在落实“三个规定”制度上存在的偏差认识、侥幸心理,致使填报记录存在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现象,哈尔滨市呼兰区检察院采取四项举措,边学边查边改,制度落实效果明显。
“目前,我院有2名党组成员、1名部门负责人主动对过问、插手案件情况进行申报登记。”谈及工作成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惠泽介绍说,教育整顿工作以来,该院党组一致认为,“三个规定”既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也是保护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的需要,既是约束,更是保护。为此,该院从四个方面举措入手,引导干警用好、落实好制度。
一是思想引导自觉落实。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的形式,层级传达学习规定的意义和内容,引导干警记住规定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在思想层面上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同时,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强化责任主动落实。要求每位干警签订“承诺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三是加强检查督导落实。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是构筑防线持续落实。开展逐级谈心谈话活动,同干警沟通交流思想,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牢固树立廉政底线,筑牢不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对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