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23.11.2017  19:37

  记者从平房区获悉,在日前公布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上,哈尔滨市平房区兴建街道和平社区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社区。

  依托平房区打造的“党建一张网、覆盖全社区、兜起大小事”的基层城市党建格局,兴建街道和平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党建网格化治理优势,以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以“一长三员”为主要力量,深入网格开展群众服务,在听取收集社情民意的同时,重点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化解基层矛盾。

  近年来,和平社区以提高居民素质、社区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先后投入20余万元对社区硬件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为百姓营造舒适、实用、温馨的服务环境;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对辖区庭院、楼道、楼宇门进行更换、维修、美化;在社区活动场所建立“读书吧”,设置20个书架打造“书香社区”,同时开展以“清风楼道”“和谐楼道”“法治楼道”等为内容的特色文化楼道创建活动,让社区居民拥有温馨美好的文化生活家园,促使社区文明指数不断提升。

  按照平房区提出的“把支部建在网格、把党员沉到网格、把管理服务进到网格”的总体思路,和平社区以党建单元网格整合民政、综治等各类社会管理网格,初步形成了“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