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哈创办大数据企业最高可获奖千万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促进大数据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北方大数据中心,《哈尔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出台。该《政策》规定,在哈成立总部的大数据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哈尔滨市还将对经营性云数据中心给予用电补贴,届时,云数据中心的用电成本将降至每度0.35元。
大数据企业在哈成立总部奖励落地资金
《政策》规定,凡在哈尔滨市注册成立并认定为总部的大数据经营企业,将给予落地资金奖励。其中,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在1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奖励200万元;1亿元(含)至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百强及行业龙头企业,将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落地资金奖励。
此外,市和区、县(市)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大数据产业基地或园区建设的用地需要;对大数据项目建设确需占用农用土地的,给予优先依法安排用地指标。同时,鼓励大数据企业入驻所在地政府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经认定的,所在地政府将对其办公用房和厂房连续3年给予全额房租补贴。
云数据中心用电成本降至每度0.35元
根据《政策》,经营性云数据中心在享受现有用电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哈尔滨市将再次给予用电补贴,其用电成本将降至每度0.35元。
同时,资信良好、成长性好且经营规范的大数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将按其当年新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5%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将云服务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政策》同时明确,支持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单位购买云服务,将云数据中心服务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市财政补助单位以外的其他社会单位向大数据企业购买云服务的,将按照评审论证认定年服务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此引导社会单位对云数据中心的认识和利用。此外,哈尔滨市将鼓励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对制造业、农业、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的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按其实际到位总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与大数据直接关联的IT设备制造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可解决哈尔滨市数据传输、提高网速等通信瓶颈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提出,未来哈尔滨市将大力推动大数据企业核心产品研发。对从事重点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或具有市场应用价值的项目,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