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哈夏交警发布高速公路出行提示

15.06.2014  21:55

随着我市“迷人的哈夏”旅游文化时尚活动持续升温,大量中外游客及市民在尽享市区旅游魅力的同时,也纷纷开展自驾游出行。为了保障广大游客出行安全,哈市交警部门在各县市及周边风景区强化了警力部署,组织警车加强对公路的日常巡控,并针对外县市及高速公路出行做出安全提示。

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高速公路三种常见事故高发原因由高到低分别是争道抢行、超速、不注意观察瞭望。

对此,交警部门做出提示:高速公路上车流少车速快,行经无灯控路口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瞭望;超车时要确保留出足够安全距离,切忌在未开启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变道;遇景区周边通行不畅时,杜绝下道、斜插、逆行等争道抢行状况发生,以免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上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行经国道、省道、村道时应严格按照沿途限速标志行驶。同时还应及时注意观察沿途警示标志,遇前方急弯道、连续弯道、窄路、窄桥、事故高发路段、限度等情况提示时提前减速。

此外, “世界杯”期间,如次日需要外出中短途自驾游的,请尽量不要熬夜观看球赛,以免应疲劳驾驶影响安全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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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出行提示:

大多数自驾游市民为了快速、安全到达目的地均选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但由于高速公路车速较快,应注意以下安全问题。

一、出行前,应对自驾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性能良好。

二、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如确实需要驶入高速公路的,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三、驾驶机动车行经高速公路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

(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三)注意发现沿途的警告标语和警示灯,有意识降低车速并保持车距,同时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准备。

(四)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临时停车时应选择在应急车道上停放,如车辆因事故或故障无法驶离车行道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六)长途出行时,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个小时,停车休息时间应当不少于20分钟。

(七)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除驾驶人外,其他乘客也应系好安全带,以防突发情况时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八)爆胎时的正确处理:天气炎热及路面出现尖锐石子等异物等情况均可能导致车辆爆胎。此时,给一个固定的纠正角度并用力保持,同时不要采取紧急制动,让减速行为掌握在受控制的过程中并努力保持原来的行车轨迹,切忌急打方向纠正。